“我的意思是,阿骄心悦与你,想以后和清书住在这里,天天烤鱼吃,再以后,和你做一对狐狸夫妻。
十八年来,清书从未有过这么开心,他紧紧的抱住阿骄,在她耳边低囔“好 好 ,我可以,我是说,我愿意……我也喜欢你,很喜欢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余生若是得你相伴,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皆是云烟。那一刻,清书似乎明白了,什么是“爱情”。
清书于弱冠之年考取了功名,也是在这一年,清书亲上火灵山,向阿骄的父亲----火灵狐正宗一族的白犀王,求娶阿骄。
白犀王在族中威望甚高,常以正容亢色对人。但面对自己妻女时,却是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白犀王平日里常听女儿讲起山下的小子,但却从未见过。他从未想过,有人会如此厚颜无耻,第一次见面就说要娶走自己宝贝闺女。
白犀王觉得,但凡是个有点脾气的,都不会答应这个无理的,臭不要脸的请求。
上火灵山那天,大雪纷飞,虽不至于寸步难行,但那大雪也是让人模糊了视线。清书走了将近四个时辰才到达火灵山府口。
阿骄心疼清书,一直在府口等着,等瞧见人的时候,急忙抱住清书“冷不冷呀?你说你,过两日来也不迟,何必一定是今日呢?”
清书回抱着阿骄,将下颚抵在女孩的头顶说道“我问过大师了,大师说今日是一年中最好的日子,宜嫁娶。所以,我一定要在今日向你父亲求娶你。”
阿骄说不感动是假的,世间有一男子能对你这般用心,是上天多么大的眷顾啊。
阿骄踮起脚,轻吻了一下清书的唇“走,带你去见我阿爹。他见到你肯定会喜欢的。”
清书闻言,心中暗笑“傻姑娘,你阿爹肯定不会给我好脸色的。”
几万年下来,火灵狐族是世间唯一的灵族,这一代的火灵族中大多是男子,家族正宗里,阿骄是惟一的女孩。
虽是郡主身份,但狐王膝下没有女儿,便把这侄女当成亲闺女来养。所以说,阿骄是火灵族里的掌上明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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