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夹起这块肥瘦相间,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小口送入嘴中,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微甜,入口酥烂即化,鲜嫩香软,却肥而不腻,到了这时,我才知道为何世上有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原来食物做到极致,也是能让人瞬间忘却烦恼得到极大的欢愉的,只是才一块红烧肉,才刚刚燃气我的味蕾,便消失殆尽了。
我看着清欢那个若脸盆大小的碗,里面一块方方正正切割成许多块的红烧肉:“清欢碗里有好多块。”
杜衡夹起一筷子野菜,慢慢吃完,才开口:“一人一块,清欢也只有一块,红烧肉补肾、滋阴、养气,但若过量,会导致宿食不化、痰湿气虚。肥人。”
我难得为了一些吃食,不依不饶:“我还要吃一块,清欢有好多块!”
杜衡从灶台处又去了一双干净的筷子,探手将清欢碗中的红烧肉夹起。还···还真是一块,两个手掌大小,颤颤巍巍的一块红烧肉,虽然是分割了很多块,最底处却依旧连这皮,果···果真是一块···
清欢起身,忙将自己的碗和红烧肉夺回:“婧年,你若想吃,只能等下次了,杜太医认死理,说只能吃一块,就只能吃一块。”
我看着那碗,喃喃自语:“一块···还真是一块啊···”
“你能扛起一个鼎,吃五碗饭,我便再给你做一块如同着大小的。”
听了这话,我本蠢蠢欲动的食欲,一下子冷静了大半。
我夹起一片菌菇:“杜太医最擅长此道,说只能吃一块就是一块。”
满桌的吃食,荤素得当,连颜色都是格外的和谐,让人看了只觉食指大动,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怀疑,这个男子真的只是因为爱医成痴,为了患者的身体去学了一手绝妙的膳食之技吗?这个疑问一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真相,这是后话,便不多提了。
这是我两辈子以来,第一次在一个略显不雅的地方吃饭,桌角略有些不平整,空间中也还掺杂着尚未散去的各色饭菜的清香,却不知为何,让我吃的无比满足和畅快,没有食不言,没有筷著需无声,就如同一个朴素、温暖的家···甚好。
用过午膳后,我细细查看了清欢脸部的胎记,绞了块大小差不多的白绸,准备带回去研究出一个简单的法子,这清欢一看,也不是个喜红妆的姑娘,天天要她细细涂抹遮盖胎记,怕也是不耐烦地。
临走之前,这姑娘直嚷嚷说,多来找她玩,还有一起吃。
我告诉她以后叫我阿年就好,听着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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