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
秦始皇之前的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以为这些称号都不足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经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只采用一个“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创造出“皇帝”称号。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首先取消谥法。谥法起于周初,是在君王死后,依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但秦始皇认为,像这样“子议父,臣议君”,太不像话,更没意义。他宣布废除谥法,不准后代臣子评价自己。
其次天子自称曰“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诏”(命曰制,令曰诏,盖二者效令不同也)。
第三,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文件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
最后,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
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在此之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务。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机构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1.摊派徭役;2.征收田赋;3.查证本乡被告案情;4.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
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
历史评帝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人小说网http://tongren.me),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