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叶夕是被叫醒的,而这个人就是白煜行。
“小夕,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该起来吃早饭了。”
叶夕朦朦胧胧的睁开眼坐了起来。
“这不是还早吗?”
白煜行把饭盛好,放在柜子上又给她把花插上,叶夕自己就用手去端,结果手一痛碗就滑了下去,摔到地下给摔碎了。
“小夕,别动你手上还有伤。”白煜行很关心,最后又蹲下去把地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
“……”
气氛一度尴尬,叶夕似乎有点动容。
“那个,你怎么来了?”叶夕问道,脸色还有些白。
“你伤还没好,我不来谁照顾你呀?”白煜行还是很温柔。
叶夕:“我有我哥。”
“知道你有一个哥。”白煜行说完又重新盛了一碗端到叶夕面前,又拿起勺子舀起来准备喂她。
“你看你这一周都瘦了。”白煜行说完,叶夕又看了看自己,又掐了一下腰看向白煜行
“你胡说,我明明就胖了。”
“好啦,先吃饭吧。”说完白煜行已经将饭喂到她嘴边了,叶夕也确实是饿了就张嘴了。
“你这谁做的啊?”叶夕感觉味道还挺好。
“怎么了?难道不好吃?”白煜行有些紧张,他做的时候由于太忙忘记尝味道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还可以。”叶夕看了他一眼,他坐在叶夕的床边,两人隔得是那样的近,白煜行听见叶夕那话,也如释重负的笑了。
叶夕吃完后白煜行就收拾干净了。
不一会儿云亦枫和夏薇也来了,这会儿她已经转入普通病房了。
“小夕,你可算是醒了担心死我了”夏薇担心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没事儿,你看我这不是命大着吗?”叶夕还在开玩笑的说,丝毫不把它当回事儿。
“哥,长樱来了吗?”叶夕又问,过这么久了她总觉得错过了些什么。
“来了,没想到这么想我呢。”一个声音传来,原来是沈长樱。
淡雅的双眸如水一般纯净,鼻子十分标致。嘴如樱桃般红润,长长的一头棕色秀发像一条棕色瀑布,五官精致,身穿一件白色长裙,一双银色高跟鞋凉鞋。
“你怎么来医院了?不怕………这儿到处是狗仔。”叶夕调侃着说,因为她一向很忙。
“所以你没见我脸上还围着丝巾吗?这大热天儿的,见你一面还真是不容易,把自己搞得跟个神经病似的。”沈长樱又神气地看了她一眼,她一向很幽默,以至于她一说完大家都笑了。
“好啦,知道你不容易。”叶夕也配合讨好着她。
“你还知道呀?上次见你都是两年前了,这次一见面你就弄成这样,还真当时是别三日定当刮目相看啊。”沈长樱看着她丝毫不留情面调侃着叶夕。
“你不都说是士别三日了吗?况且这都过了三天了,着实是运气不好。”叶夕说完又假装很后悔的叹息着。
“……”
“我看了一下你的那个广告挺不错的。”沈长樱微微一笑很好看。
“那也要你上啊!不过能得到你的夸奖那还真是我的荣幸呢。”叶夕回应着,随后门口就围拢了几个人,想都不用想是来看沈长樱的。
沈长樱又把丝巾给围上了,很慌忙随后就吐出了一句。
“我去,我都这样了还能认出来。”
“谁让你名气那么大?你就算只露双眼睛露条胳膊腿的,他们也能认出来吧,你那些粉丝可是比你自己更熟悉你。”叶夕说着却又很满意很自豪。
“看来此地不宜久留,侦查一会儿我就该走了,我先走啦,过几天再来看你,到时候你可别再这样啦。”沈长樱说完趁人还没那么多就准备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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