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这个决定同样也是万分痛苦的。杀人凶手那张甜兮兮的笑脸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那蛤蟆一般的扁嘴不时张开来说上一两句话:“我认罪”、“我伏法”、“求宽恕”、“我为当初的行为感到后悔,我们愿意以赔偿的方式请求谅解”。这些话彭雨听来格外的刺耳。他强忍着让自己心中怒火不再燃烧。
庭审进行到一半时,代理审判员肖弥云过来,对彭雨和老母亲说:“如果你们同意调解,胡家亲属说了,愿意赔付你们四、五十万。需要说明的是即便赔了钱,胡海仍然会被判刑,只是相对来说会少判几年。我想征求一下你们的意思。”
彭雨冷笑,道:“不用了,彭克忠的命不止值这个价。”
肖弥云问:“那么你们要求赔偿多少?我再去协商。”
彭雨说:“请法官别再纠缠这个问题,我们要的不是钱,是公道。”
调解不成功,甚至都没有这种可能。审判员肖弥云只好离开。
庭审最后环节,审判长陈青问道:“原告方律师还有没有什么话要说?”
彭雨对身边的王杰律师说:“你告诉法官,就说我妈妈有一封‘血书’,我作为我母亲的代理人,我要代表她老人家当庭把这‘血书’念给大家听。”
王杰律师一字不漏传达了彭雨的诉求。
审判长和她手下的审判员交头接耳了好一阵,再次询问这封所谓‘血书’和本案有没有直接关系,当得到肯定答复之后,法官最终只能表示同意:准念。
彭雨站立起来,大声说道:“今天,在这里开庭审理我哥哥彭克忠被杀一案,但自始至终,我未曾看到真正的幕后主谋出现在现场,这个人的名字大家都不会陌生,她就是胡远笔。”说到这儿彭雨指着被告席上的胡海,冷冷地道:“这个穷凶极恶的败类,他不过是胡远笔豢养的一条狗、胡远笔手中的一杆枪罢了,审判这样一个东西,对我们受害者家人来讲,其实毫无意义。凡事要有因它才会有果。如果不是因为胡远笔在背后指使,这条疯狗它怎么会无事生非找上彭克忠。之前它可是在胡远笔的亲自带领之下多次对彭克忠展开追杀。我有人证,也有物证。”
彭雨接着列举了胡远笔‘十大罪状’,并细致解释。他要用这些东西来把彭克忠被残杀的真实原因讲清楚,无端杀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动机,十大罪状概括为:
罪状一、淫 荡。情夫无数,滥交成性。
罪状二、残忍。婚后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丈夫彭克忠的迫害和追杀。
罪状三、无耻。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到的恶心事。
罪状四、卑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罪状五、阴险,毒辣。做事不留遗地,对懦弱的丈夫赶尽杀绝。
罪状六、无孝心,无责任心。身为人家媳妇,它其实就是个猪狗。
罪状七、无爱心,无人性。连自己孩子都想盗卖,不能算为人类。
罪状八、无 良心。不理解,畜牲哪来良心一说。
罪状九、无同情心。丈夫被残杀,据说此畜仍夜夜笙歌。
罪状十、无公德心,无羞耻心。总之,此畜缺乏人类该有的一切。
总之一句话,彭克忠被残杀血案,幕后主谋名叫胡远笔,实施者是胡海。
审判长看出来了,其实所谓宣读‘血书’不过是一幌子,这小子原来打的是这主意。彭雨说话的过程当中多次被主审法官陈青出言打断,彭雨坚持说:“再给我两分钟,我不会占用法庭太多的时间,我两分钟就能讲完”。
他所列举的每一条罪状后面,至少提供了三条佐证。彭雨最后说道:“就是这样一个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恶贼,罪该万死的贱 货,忘恩负义的猪狗,她为了一己私欲,指使这个凶手残忍地杀害了她的丈夫。杀害丈夫之前,她有预谋有目的地把丈夫所有财产洗劫殆尽,让他的丈夫负债累累地流尽鲜血,身首异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都有证人。相关证据我们已经有文字的东西书面提交给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提交的证据会不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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