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也怕吓到同桌,她用一种半搞笑的方式告白的,还问同桌可不可以接受自己的朋友是女同?同桌说没问题,只要不和我谈就行。
只要不和我谈就行。
谁懂这句话的杀伤力呀?哈哈哈哈。
可是小陈想说的是:我也许并不是喜欢女生,我只是喜欢过你。
这段对话也最终也以一种半开玩笑的形式结束了。
后面的一段日子里,小陈每天晚上都哭。熬不了的夜的她,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对着月亮一直流泪。反反复复的放着音乐节时的那些歌。
最后小陈想了又想,删除了同桌所有的联系方式。
欠了同桌的几十饭钱,以后立遗嘱给她吧。
小陈也和妈妈爸爸说了这件事,为此他们还大吵了一架。
但是还是妈妈更理解小陈一些,因为妈妈也喜欢过女孩子。
妈妈说小陈你吓到到你的朋友了,做法也太绝绝了,好无情。但是妈妈也为小陈难过了好多天。
可是只有小陈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真正的结束这段暗恋。
她真的没有办法不爱,所以斩断所有的联系方式才是最好的方法。
她想起她和同桌初见的时候,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她了,平生第1次心脏砰砰砰的直跳,那种感觉也许就是爱情吧。
也许是她不好,也许她一开始就没抱着做朋友的心态接近同桌的,到现在却又这样绝情,算什么人呢?
可是为什么同桌也要招惹她呢?
明明她这么差,除了学习一无是处,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呢?为什么要问她怎么看待喜欢同性这种事?为什么还要这样好,让我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呢?
她知道这不怨同桌。
对待对待别人好其实展示的是自己的修养。
同桌很好。
也许是小陈错了,小陈也觉得真的很抱歉,但是眼下这是唯一的方式了,没有更好的解答。
错误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开始,这是小陈做事情的风格,她曾经这样说过一位硬要和某人谈恋爱的女室友,可是没想到她自己也犯错了。
只能怪自己当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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