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或许没有不好意思,在这里画风可能要突变了,因为我发现以我的社会经验而判断,傻白甜的我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生存了,或者换一句话说傻白甜真的永远会沦落到社会的最底层,所以我必须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腹黑有心机让自己变得更狠心,狠心地去做自己不愿意做但是必须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没关系,24岁迷途知返并不算晚。
我想傻白甜可能只是人们的保护色,外表的傻白甜更有利于保护自己,但是内在的傻白甜只会害了自己,没有点城府没有点心机,在这个社会上是确切不容易过得,不严格要求自己不去强迫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可能连生存都是问题,所以要做一个狠人,去做自己不一定想做但是必须要做给自己带来价值的事情。
然后,别把世俗和外界想得这么好,当然也没这么坏,不要纠结于道德与高尚,因为许多人都没有道德照样活得好好的,太过道德只会引来无妄之灾。
好,这就是我9.22日的胡说八道,人世间有许多胡说八道,我不想一一说教了,现在的我刚刚好,却也不敢再好一点,因为盛极必衰,只是很珍惜和享受这份好。
在我屡屡受挫的时候,是那对夫妻收留了我,就像一只在城市流浪的流浪狗,终于回到了熟悉的乡村,恰恰乡村中一对老夫妇收留了这只流浪狗,我很喜欢用老夫妇这个词,因为我本来就是老年人带大的。而现在听说以前收养我的老爷爷走了,或许只有老奶奶了,我因为闯荡城市生活而逃离那对老夫妇,现在又重新进入了一个新的循环,只不过我的心倦了,现在我只想安稳地活着,当只听话的狗也罢,没有自己思想只会看门的狗也罢,只不过那样阴暗的城市地下水沟我再也不想回去了。甚至于为了表示我的忠诚,我甚至学会了朝着我的新主人摇尾巴,要知道以前的我可是村里最有名的最高傲的狗,现在居然也学得乖了起来,只不过是再也不想成为一只无人问津的流浪狗。我的新主人也就是那对老夫妇给我的爱也是如此的寡淡,但是有就好过没有,我至少有了自己的一个位置,那个院子的守护神,有了自己的职责,没有了闯荡大城市的漂泊不定,对,我终于在这里找到了我的根,大城市终究是没混明白,不过好在经历过日后有伙伴来玩耍也可以作为吹嘘的资本。
刚开始的日子很难熬,因为习惯了流浪的日子突然安定下来,会有些不安分,习惯了城里剩鱼骨剩骨头的日子,总是不屑于乡村那些粗糙的吃食,看到没有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日子里总是有种鄙夷,相比于这些优越感,我更深深地自知更不会轻易有主人收养一个来路不明的流浪狗,那就意味着我将继续流浪,居无定所,所以我尽力表现出乖巧的样子,毕竟我长得并不比那些乡村土狗差,在狗贩要卖的一群狗里,我应该是品相最好的那个。果不其然,一对狗狗刚刚去世的老夫妇相中了我,并花了50美元把我买了下来,我很开心,因为这是我期盼已久的安稳新生活的开始,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象征意义上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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