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好痛!”
张雪刚睁开眼,就感受到脑袋一阵刺痛,她忍不住伸手去摸,结果摸到了一个大包。
就在她疑惑自己怎么了的时候,一个小厮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药。
小厮看到张雪睁开眼,惊喜的开口:“大人你醒了。”
张雪一脸懵逼,随即反应过来,看来这次自己又穿成一个男人了,忍住嘴角想要抽搐的欲望,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张雪已经不是第一次穿越了,很快她就适应了。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她还会惊恐害怕,次数多了她就没有感觉了,只剩下麻木,习惯就好了。
小厮走过去,端着碗,就要喂他喝药,被张雪拒绝了。
他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自己喝。”
小厮毕恭毕敬的把碗端过去。
张雪伸手接过,咕噜噜把药喝完了。
小厮拿着空碗走了出去。
张雪闭上眼睛,躺平,开始接受记忆。
这个身体跟张雪同名同姓,是大周王朝一个富商的儿子。
皇帝昏庸无能,奸臣当道,为了敛财,居然允许卖官鬻爵。
原主的父亲很有钱,但教子无方,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不成器,为了给儿子谋一个前程,方父一咬牙几乎掏空了家底给两个儿子都买了一个官,当然不是什么大官,都只是个九品芝麻官,在偏远地区当县令。
普通人当县令起码要中举,如果不是碰到运气好,如果不是有一个好爹,原主怎么可能会有这个机会?
只是原主也是个倒霉催的,去赴任的路上好死不死遇到了土匪抢劫,原主不仅丢失了钱财,还不小心磕破了脑袋,这不治病的钱还是用原主的传家宝玉佩抵债的,这个玉佩是原主贴身携带的,运气好没有被土匪搜刮走,不然原主连看病的钱都出不起。
想到这里,张雪忍不住头疼的扶额,这是什么烂牌啊!
在医馆休息了两天,张雪就带着小厮坐着一辆破旧的驴车继续赶路。
至于马车早就被土匪打劫了。
这个驴车还是张雪抵押玉佩的银子买的。
在赴任的途中,张雪捡到了一只狗,那是一只狼狗,毛色……额,有点搞笑,有黑色、黄色、白色和灰色交织在一起,就像一块色彩斑斓的绸布,看起来有点怪怪的。
让张雪决定收养它的原因是它很通灵性,能听懂他说的话。
张雪给这只狼狗取了一个好听名字叫承影,承影是一把宝剑,张雪需要这只狼狗能像宝剑一样坚韧。
驴车晃晃悠悠走了两天终于抵达了云河县。
途中,承影会打猎,就打了很多野味,张雪先让承影吃饱,然后剩下的猎物就拿去卖钱,这一路走来,靠卖野味也攒下了一笔银子,不多不少刚好50两白银。
一个普通的猎户打猎一年大概能攒下10两银子,而他家承影两天就能抵得上5个猎户一年的收入,可见它的能力。
这一点张雪十分骄傲,瞧,不愧是是他收养的宠物,能撒娇卖乖还能赚钱养家。
但是他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在看到那破旧的衙门和破旧的县令府的时候,他的脸色就黑了,比锅底还黑的那种。
卧槽卧槽,这是衙门?这是县令府?你怕不是在开玩笑?
地主家都比它像县令府好不好?
这是得多穷啊?
怪不得上一任县令走的那么干脆。
换作是张雪,他也想撂挑子不干了。
但如今,他才刚来,人生地不熟,说不干就不干,这显然不现实。
无奈,张雪只能憋屈的继续做这个穷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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