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商业和艺术是不能够平衡的,但是他们说错了,这些都是庸人找的藉口而已,”勒纳说,“商业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创作者是不可能在不追求艺术的情况下获得商业的成功,就算真的能有,那也只是昙花一现而已,不可能留下真正浓墨重彩的一笔。”
勒纳看着莫礼,又对他说:“不谈别的,先说商业,你觉得你足够了解市场的偏好吗?”
“姑且算吧,”这点莫礼倒是很有自信,他很镇定地说,“市场的偏好算不上多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单一了,我认为只需要足够愿意去了解,并且按照他们的喜好去定制这样的作品,就足够得以迎合市场。”
被说媚俗也好,被说随波逐流也好,迎合市场难道不就是他们作为“偶像”这样的商品需要要去做的吗?
取悦大众和取悦评论家本身都没什么分别,莫礼想,他们喜欢这样的作品,我去供应、给他们带来快乐,难道这样也是不对的吗?
“你认为你的作品一定是大众喜欢的吗?”
“是的。”
I–IV–V–I progression的和弦,4-5-3-6-2-5-1的万变不离其宗,清晰的鼓点和强烈的节奏,简单易记、不断重复的主旋律,适合在SNS上搭配短视频疯狂传播的洗脑式高潮……
简单的公式,批量生产的作品,千篇一律却是绝对不会出错,这难道不是大众的喜好吗?
“不,并不是这样。一定要用商业的思维来看,那么你说你的作品作为‘商品’,那总需要为这个‘商品’确定定位,用户画像总是要确定的?你能够清晰构建出你的用户画像吗?”
“……大概是没什么阅历、每天都无所事事、很容易冲动消费的青少年吧,主要是女性。”莫礼想了想自己的粉丝群体,很不客气地这样说道。
“就算是青少年,那也差别很大,就算是把年龄范围限定在15-35岁里,个体化的差异也很大。他们是什么样的种族,有着什么样的肤色和信仰,是什么样的教育背景,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有着什么样的经历,被什么样的家庭养育长大……你能够一一了解清楚吗?”
“……”
“你就算是拿到了仔细调查出来的信息,得到的也不过是白纸黑字的冰冷叙述、是一串串没有经过解读的数据,你无从得知更深入的信息,但总而言之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可是我们这些自认为‘做生意’的人,又怎么能够假定每一个不同的人,都可以用同样的公式做出使得他们满意的音乐呢?”
“但是这些经验都是经过市场检验而留存下来的,就算是大家得到的只是‘数据化’的用户画像,也确实证明能够这样是可以获得市场的支持的。”
“他们是真的想要真心支持,还是只是因为无法挑选,只能被迫把自己套进这样的壳子里呢?”
——是这样的吗?
——他的话似乎将莫礼一直以来理解的市场和受众的关系颠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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