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死了,林柯伦在心里无能狂怒,我还能为了谁呢?我还能为了什么呢?
他虽然恼怒,但实际上却自始至终地清楚又悲伤地明白,他其实从来都不是物欲高的人,可是自从出道后却分外在努力工作,他一直以来咬着牙拼命努力的一切、追求的一切全都像是猴子捞月,比整个艺能界的浮华名利加起来还要更加泡影。
实际上他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蠢货,为着一个根本不切实际的梦想而付出所有的努力。
好在就是林柯伦心态好,从不觉得这一切付出不值得,他只认为,从不尝试付出才是真正的不值得。
但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告诉莫礼的。
这些隐秘的爱意全都只属于他自己,甚至跟莫礼本人都无关,所以他只需要自己清楚就好了,这样至少还可以自欺欺人地拥有一种虚假的信仰,并从而获得虚假的宁静,即使他所侍奉的那个真主随时可能陨落。
但也许莫礼说得对,林柯伦又想,爱情这种事情,根本不是创造了一种信仰,而是创造了一种疾病——当然也有可能信仰本身就只是一种癔症,所以我每天都在发病也不足为奇。
他就像一个负债累累的病人,很辛苦地赚钱也只是为了赚取一时宽慰的解药——只不过“解药”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奇货可居。
“我说,你真的有那么缺钱吗?你缺钱我可以给你钱,你知道我最不缺的就是钱,”莫礼说,“你就非得要这样,天天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然后还要天天跟我过不去吗?”
林柯伦看着他难得真挚的目光,心里涌动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他低着头沉默了半晌,伸手摸了摸莫礼的脸,摇头说:“你这个傻瓜才不会懂的。”
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旁人没法给予的,除非你自己争取,林柯伦想,我要至少要努力到有底气跟你说这些话。
然而莫礼当然是很迷惑,除了迷惑又更多的是心烦,他很不高兴地说:“是啊,我从来就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因为你什么都不跟我说!”
林柯伦无言以对,莫礼也终于吵累了打算睡觉,虽然他原本是不想再自己回去,直接睡在林柯伦家,但碍于刚刚才和林柯伦争执完拉不下这个脸,于是就怒气冲冲地起身走到落地衣架边拿起自己外套穿好,开门走人。
他很努力地让自己的背影看起来比较利落干脆,试图用 “do完就穿好衣服翻脸走人压根不和你过夜”的渣攻行为来使林柯伦感到悲伤——只可惜他现在全身上下衣服裤子穿的全都是林柯伦的,毕竟总不好再穿着弄脏的衣服回家,所以脏衣服就直接丢给林柯伦去洗了——结果就是林柯伦并没有体会到他的深刻用意,一无所知地送他下楼,还很贴心地嘱咐他“路上开车小心”、“明天杂志拍摄不要睡过头”。
因此莫礼只感觉自己是气到S属性大爆发——早晚他要slay了林柯伦这讨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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