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敢和阿呷谈恋爱的人都是勇士,是“爱情里的无畏先锋”因为我是一个疯狂的执着的追求者,知道有我这样的存在还敢玩阿呷,我也是真的佩服死!
我的情绪就像是无法预测的天气,随着阿呷对我的态度变化,有时候我温柔得很,去迎合着她。有时亲自掀起阿呷的“遮羞布”让她颜面尽失。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愿意走进她的世界,试图理解她,陪伴她。
他们真的好了不起啊,阿呷在我面前作死,他们比阿呷还能作死,去碰一个对我如此特殊的女孩子,是想与阿呷和我一起“光宗耀祖”还是觉得我对他没能有什么影响!
阿呷也是真的作,没事非要找事,本来她和她男朋友两个人的恋爱,我根本不想理!假如她不惹我,她们想怎么搞和我没关系的!哪怕她们两个人,就算是赤身裸体的去裸奔,我也不会说什么!
可她非要牵扯一个我进来!他妈的,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我靠!她只能嫁给一个人,现在搞这种,把我和她搞的这么狗血!她这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和我认识,然后想把我甩了!
阿呷拍拍屁股就想走人,她觉得我不能拿她怎么样,所以在我面前嚣张的很,尽管我提醒过阿呷我是作者,我说不要轻易尝试拿爱情招惹我,如果我认真了,然后让我失望的话,你的名字将会出现在书上!可她并不当回事,她以为我在和她开玩笑呢。
阿呷以为她的脑子比我的大,她在想一个不怎么洗衣服的人,能有什么文笔,什么厉害的写作功底!就算真的是作者,也搞不出什么“大风大浪”,他写的小说能拿我怎么样?就应该让她耍!她不会道歉,因为她觉得凭本事耍的人,为什么要道歉?她这是聪明的表现,应该表演一下她沙马莫阿呷!她引以为傲,天呐!我是聪明的阿呷,我耍了一个视我如命的人,我太牛逼了!
可阿呷不知,平时不洗衣服的时候,我只干三件事写小说、听歌、冥想、,我喜欢上她以后就在这三件事再加上一个想她,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这四个,我怎么吃的饭,怎么睡的觉,都没有在意过!
我把一切心情,寄托在阿呷和小说与音乐上,我不知道,没了阿呷还有什么快乐的动力,我不想只工作吃饭然后睡觉的活着,就因为一个工资而活着!我想要点能让我开心的事,能让我脉搏心跳加速的那种!
记得,五月份我路过个摊子,看见摆地摊的夫妻,敢相信吗?有个老板娘笑的和阿呷一样好看,我莫名其妙的心情得到缓解!她身材和阿呷差不多,体型和阿呷差不多,衣着打扮和阿呷也差不多,尤其是她的气质还是和阿呷差不多,她朝每一个客人笑的样子,也和阿呷当初让我买棒棒糖的样子一模一样!
我当时就想难道阿呷就是这种级别的女人,适合在路边摆地摊?我觉得阿呷那种笑真的让人很舒服,她可以来干这个!没错,让我给阿呷的等级下个定义,她应该是一个和我面前的老板娘一个等级。因为这个老板娘笑的和阿呷笑的都让我感觉一样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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