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啊。”
她听完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觉得,上辈子那家伙太疯没人敢喜欢,这辈子总算不会单着了……吧?
“小师父就不觉得心里酸酸的,发胀,有点想见到于老师吗?”
楚狱:???
少年,我看你怕不是误会了什么噢!搞清楚,她现在是一个和尚!和尚!性别不允许,佛门教戒也不允许啊!
“你到底想说什么……”
莫初一神秘兮兮地凑近,说:“我有一次路过发现于老师在独自一人弹琴,那曲子的曲风一听就是小师父编写的吧?毕竟现在整个云城,只有小师父能写出这种曲风的曲子。只不过,于老师是用钢琴弹的,感觉差了点意思。”
楚狱心中一动,道:“于施主熟通音律,既然能做这一行的师者,喜欢音律也很正常。小僧的曲风确实大有不同,会吸引很多熟通音律、喜欢音律的人也很正常。”
“哎?难道小师父就不想将于老师引为知己吗?”亏他还在这游说半天。
楚狱:?
引为知己?你这说的好像媒婆想要撮合他们两个似的,鬼晓得你的意思是引为知己噢!
“知己……随缘吧,强求不得,时机到了,若是有缘,自然而然就能成为知己。”
知己?
楚狱回忆了一下自己上一世和In的相处模式,觉得和知己这两个字相差甚远。那家伙总是哥哥、哥哥的自称,还喜欢叫她小朋友,还喜欢照顾她……不会是把她当自家弟弟了吧?弟控?
远在云城大学的于衾书打了个喷嚏,然后捂着鼻子,想着:嗯,一定是他家小骗子在想着怎么给他编新故事了。
他揉了揉鼻子,重新弹奏起钢琴,清扬的钢琴声,婉转而又动听。
这是著名作曲家、被称为“西方近代音乐之父”的Johann Sebastian Bach,也就是巴赫,所作的一首即兴曲《G大调小步舞曲》,它还有一个名字,叫《爱的协奏曲》。
于衾书也不知道他怎么就自然而然地弹出了这首曲子,只是想到了楚狱,便弹出了这首。
当然,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多想。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后,门外响起掌声,他看过去,是一个同样留过洋,回来教绘画的一个女老师,叫什么,忘了,反正没记住。
“于老师弹琴的技巧很娴熟啊,真好听,不过我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不知道这是国外哪位大师所作的曲子?”她大方地走过来,想要套近乎。
于衾书合起琴键盖子,站起身,礼貌又疏离地说:“是巴赫先生的曲子。这位老师有事吗?”
这、位、老、师、有、事、吗?
汪菲菲端着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显然没想到,对方竟然连自己叫什么都没记住,明明就在昨天,她还来提醒他,过几天的外出写生,他也要去的。
为什么一个音乐老师要去参加绘画课的踏青写生?
因为于衾书也会绘画,他的一手素描画得极好。
“没什么事,就是路过的时候听到钢琴声,听着很好听,就往这边过来看看,看到是于老师,就来和于老师打声招呼。”她将耳边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笑得温婉。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于衾书点了点头,道:“既然没事,我就先走了,这位老师请自便。”
汪菲菲:……
果然不愧是云城大学最难撬动的一颗心!
走出去后的于衾书,脑子里还在想:过几天要去踏青的地方,好像就是云山吧?不知道能不能请小骗子来做个向导。她在云山上生活十年,应该对云山很是熟悉,有她在,也能少很多麻烦。
当天晚上,楚狱洗漱过后,穿着僧服的里衣,在搓洗衣服。
这是她想念洗衣机的第n天。
“小师父这是在洗衣服?”
于衾书刚过来,就看到了仅剩不多的天光下,一个小和尚蹲在地上,卖力地搓着衣服。
“如于施主所见。”这不废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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