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正当天晴换到时这件时,局里就传来了消息。
天晴:赶紧走。
到局里后
天晴:你是说,谢文祥,他的女儿在国外?
宋苏:对
天晴: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可能跟他女儿接触。
宋苏:对。
方恒:这样事情就难办多了。
宋苏:一定还会有什么线索的。
天晴:鉴证科是找不出什么线索的,这是谋杀,这是一件伪装成自杀的谋杀,所以凶手一定会消灭所有证据。
宋姚:你怎么就这么确定?一定是谋杀呢。
方恒:应该是因为他的女儿吧。
天晴:对,谢文祥十几年前就跟他妻子离婚了,多年来跟女儿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他同事根本不知道他有个女儿,而且她女儿根本不知道那条信息,就是谢文祥发的。
方恒:死前给长久觉得亏欠的女儿发信息。
张轩:不正是自杀者常有的心态吗?
天晴:那么他从哪里得到她女儿的联系方式的?
方宇:亲戚朋友吧?或者说他的前妻。
方恒:说你笨还不承认,谢文祥跟前妻感情破裂,多年来根本没有任何来往,所以这联系方式一定是别人给他的。
天晴:而且谢文祥跟前妻有关系的亲戚根本没有任何联系,女儿出国多年,也并没有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更别说,他女儿在国外一直使用英文名
方恒:所以说是别人通过其他渠道,得到她女儿的联络方式,再存进谢文祥的手机里。
宋姚:那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就是给他女儿发信息的人!
天晴:没错。
天晴:这张照片。
方宇:谢文祥手机上的指纹采样。
方宇:那上面只有谢文祥一个人的指纹。
天晴:这会窄长的地方,谢文祥本身的指纹就有些模糊,再看那条死前信息,出现频次最多的字母,是i,h,b然而这三个字母,在虚拟键盘上,刚好能形成这样的痕迹。
方恒:那也就是说,凶手戴着乳胶手套,发这条信息的。
天晴:没错,根据指纹来看,凶手中等身材,身高不到1米75,体重不到65公斤。
天晴:啊~烦死了。
方恒给了天晴一个糖果
方恒:吃吗?
天晴:谢了。
天晴:我饿了,我要去吃羊肉烤串。
方恒:走吧!
方宇:你们要去哪?
天晴:吃饭!
方宇:小心点,别走远。
方恒:就在门口那个烧烤摊。
方恒和天晴去吃东西,他们在里面审查。
天晴:你能把你的外套借给我吗?
方恒:干什么?
天晴:我穿成这样不太方便吧。
方恒:确实,给!
方恒:怎么了?不吃吗?
天晴:刚才的确觉得很好,但是,出来后又没有胃口了。
忽然方宇来了。
方宇:马光明死了
天晴:死翘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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