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我睡得格外的好。我本来就是个睡觉困难户,困得要死不活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也睡不着,抱着最喜欢的玩偶也没法让自己心头的没有缘由的烦躁感消退。但是今晚因为抱着小作,它就像个软绵绵还温暖的棉花糖捂着我,让我很是安心。
梦里光怪陆离,醒来却没有记得多少。
就这么过了一阵子,我正连载的小说因为那个梦开端,之后的情节对我而言不再生涩难以叙述。我是个小众网站的写手,作品人气于我而言不算最为重要,左右我也是在打磨漫长假期在家的无聊时间。
每一次我写小说的时候,小作都会静静趴在我的手边,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那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小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作自从上一次把自己折腾进医院之后,已经受到教训不再作死,我给的猫粮它有吃,虽然只吃了那么一点,但好歹也是吃了,身体营养有了那么一点,让我不会担心它那一天无声无息安详去世。
我也越发依赖它,将它捡过来养到现在差不多才一个月,但我就是莫名喜欢它。有时候我看着躺在阳台上晒太阳的它,涣散的视线总能捕捉到一些缓慢跳动悠悠漂移的光点,像是阳光落在它的毛发身上,折射出来,借着空气之中细腻长存的灰尘当做跳板,从它身上跳到别的地方去。
在我温柔看着它的时候,它会敏锐地察觉到我的视线,转身看着我,光在它琥珀色的眼底跳跃,依稀倒映出我在它眼中的模样。
它看着我的眼神,很熟悉,就像是我梦中常见到的那个男人一样。
自从小说连载之后,我总会在脑海里构思下一章的情节,而这一项睡前活动让睡眠质量变好的我每晚都能梦见一段旖旎。
梦境之中,总有个男人会陪在我身边,我只看得见他的眼睛,很亮,很好看。他总是温柔地看着我,就如同我温柔地看着小作。梦境的蓝本总是我构思出来的小说草稿,我几乎都是按着小说去做梦,又按着梦境去写小说。
梦里的男人曾经在一个普通至极的夜晚,在城市几乎见不到的璀璨星空下,牵着我的手,在我掌心写下了他的名字。
他说,他叫特利迦。
他指着星空,指尖依稀指着一颗明星。梦里的我只惊奇地看见星星在不断放大,逐渐展露他们原本的样子,有些事坑坑洼洼的陨石,有些事围绕着一圈光带的棕色星球,还有如同深海一般蓝到发黑却又亮晶晶的小星球。
“我住在火星,但那是之前了。”
“我本来是去帮忙追寻光之国丢失的发明,光之国就是M78星云上的奥特之星,那里住着很多善良正义的奥特战士。在寻找发明的路上,我被狡猾的宇宙盗贼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动物,掉在这里,被你捡回了家。”
这本该是觉得很荒谬的事情,但梦境的我意识介于混沌与清醒之间,对于他的跟我话没有丝毫的怀疑,要真的去辩驳不会怀疑他的理由,或许就是他的眼睛太过于纯粹好看,看向你的每一秒都在向你无声告白着他的情绪与心理活动。
特利迦说:“其实,我在你小时候就跟你见过面了。那时候你才五岁,生了很严重的病,但深更半夜自己一个人跑到了很高的屋顶上看星星,你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我当时来地球做任务,远远就看见你,就把你抱了下来,顺便给你疗伤。”
“我不记得了。”我说,梦里的我也打了个哈欠,泪水模糊了视野,将他的身影分割成了好几块。
他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很温暖的温度在他掌心落到了我身上,“没关系的,我记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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