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同学送来两只小螃蟹。一大一小,分别少了一条腿和两条腿。
在我疑惑的表情中,老同学解释说:这哥俩是从南岭山捉来的众多野生螃蟹中的劫后余生者,其余的,也就是大一点的螃蟹都进了扫荡队的肚子。至于为什么少了腿,很简单,一起被囚在塑料袋中的时候不幸被更大的家伙夹掉了。
原来是弱肉强食,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也。
老同学说:这两只小螃蟹给你女儿玩。那敢情好啊,仔仔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像螃蟹这样不常见的小动物,在武汉一个虾蟹馆吃饭的时候还专门抽空趴在大缸边看望了这些横行霸道的家伙几回呢!既然仔仔喜欢,我这个做爸爸的当仁不让替仔仔收下了。
我把两只小螃蟹从塑料袋里倒出来,放生到一个盛了干净水的干净的脸盆里。
可惜,这是错误的决定。等仔仔幼儿园放学回来,看到的是仍有九条腿的小螃蟹和已变成七条腿的更小的螃蟹。
有点遗憾,也有点麻烦。
遗憾的是,少了腿的螃蟹显然与其横行霸道的形象严重不符(九条腿的螃蟹倒也罢了,一时半会还看不出来,只有七条腿的话,汗……);麻烦的是,得费神跟仔仔解释,为什么一只小螃蟹有九条腿,而另一只小螃蟹却只有七条腿——弱肉强食的道理,小朋友怎么会明白?
果不其然,仔仔发问了:螃蟹的脚脚怎么不一样多啊?
老婆说:螃蟹的脚脚断掉了。
我忙补充说:螃蟹断掉的脚脚还会长出来的。
似懂非懂,仔仔应了一声:哦。很明显,仔仔对这两个肢体不全的小家伙不感兴趣,只看了两眼,就跑去玩布娃娃了。这是自然的,螃蟹得十“肢”俱全且张牙舞爪才好看。武汉虾蟹馆大缸里的螃蟹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可以想像,必定孔武有力得很。
老婆问我:螃蟹吃什么呀?吃饭?
螃蟹吃什么我倒真不知道,含糊应道:得上网查。不过我很快就反应过来:螃蟹好像会吃同类,电视里放过的。
也许是为了印证吧,我并没有主张把两只小螃蟹隔离。
这个印证来得很快。第二天,大一点的小螃蟹九条腿茁壮健在,小一点的小螃蟹可就惨罗,只剩两条腿。
那么多的腿是什么时候吃掉的呀?不留心看的话,大小两只小螃蟹各处一隅,没有任何动作,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
可以想像,在我们没空看这哥俩的时候,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怎样的光景。电视里应该有这样的场面:强者步步进逼,啃下弱者一条腿,享受美味之后,再发淫威,又啃下弱者一条腿……描写得文艺一点,就是“胜战者大笑高歌猛进,惨败者挥泪落荒而逃”了。只是,再文艺的描写也是血腥的描写,掩盖不了森林法则的实质。由此联系到人类文明世界的杀戮,好像和低等生物也没有什么差别哈。呃,不说了,这是情感叙事文,不是批判杂论文,搞得血淋淋的,会有失仔仔系列文茁壮成长青春向上健康文风的。
那么,后面的情节发展就简单交待了——第三天,小一点的小螃蟹不再有断腿的痛苦了——它已然没了肉体,只剩下半张壳和一小截残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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