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国机务处在7—10月的三个月间,先后发布了208项“内政改革”法令,涉及朝鲜社会的各个方面。在政治上,改革官制,推进行政制度的近代化。军国机务处首先宣布停止使用清朝年号,改以朝鲜王朝开国纪年,即改“光绪二十年”为“开国五百三年”。然后,对停留在中世纪的中央机构进行改革,废除六曹(吏、户、礼、兵、刑、工),改为八衙门(内务、外务、军务、度支、法务、学务、农商、工务),议政府领议政改称“总理大臣”,废左议政与右议政,各衙门首长称大臣,次长称协办;将捕盗厅改为警务厅,废除义禁府,设立会计审查院,并将官员的品级由九品十八级变为11级,分为敕任官、奏任官和判任官三等,通过一系列的官制改革初步确立了近代国家体制。同时,实行宫府分离,专门设立宫内府管理宫廷事务,而政府事务归军国机务处。另外,废除科举考试,改由考核“国文、汉文、写字、算术、国内政治、外国事”来铨选官吏,并且革除了文尊武卑的惯例。
经济上,主要是对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改革,并开始实行产业化,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首先,统一国家财经,实行一元化管理。军国机务处规定全国财政和税收统归度支衙门管辖,下设9个管税司,监督全国220个税收署,这样就避免了过去王室、户曹和宣惠厅等多个机构分别收税的弊端。其次,废除实物税,改由现金交纳。实施税法,处理地方岁入事务,并设立地方银行和米谷商社,以激活商品经济。第三,统一度量衡。第四,整顿货币,实行银本位制。颁布《新式货币发行章程》,规定以旧钱“常平通宝”为价值单位,将相当于500个价值的五两银币作为本位货币,一两银币(100个价值)、二钱五分白铜币(25个价值)、五分赤铜币(5个价值)和一分黄铜币(1个价值)作为辅助货币,旧币暂时仍可使用,逐步兑换成新币。而最后一项措施是最能体现日本对朝鲜的干涉和渗透的。因为当时朝鲜还无法大规模铸造新式货币,在日本公使大鸟圭介的指示下,军国机务处允许日币和新币混合使用。这就使日元在朝鲜的流通范围由通商口岸扩大到朝鲜全境,从而威胁朝鲜的经济安全。而实行银本位制亦包含了将朝鲜经济纳入日本金融体系之内的意图。
社会生活上,开始触动封建旧习俗和封建等级制度,逐步引入文明开化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包括废除缘坐法,废止公私奴婢法,严禁贩卖人口,革除庶孽禁锢法,不分贵贱登用人才,简化朝服,改革养子制度,禁止早婚(男子20岁、女子16岁),允许寡妇改嫁,严惩贪官污吏,改善贱民待遇,准许官员退休后经商等等。值得提出的是,第一次甲午改革期间还曾规定:“法律、敕令总以国文为本,汉文附译,或混用国汉文”[25],即政府公文不再只用汉字,而将朝鲜文(国文)和汉文混合使用。时人黄玹也记载道:“是时京中官报及外道文移,皆真谚相错,以缀字句,盖效日本文法也。我国方言古称华文曰真书,称训民正音曰谚文,故统称‘真谚’。及甲午后,趋时务者盛推谚文曰国文,别真书以外之曰汉文。于是‘国汉文’三字遂成方言,而‘真谚’之称泯焉。其狂佻者倡汉文当废之论,然势格而止”,这是朝鲜文字的一次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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