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在个体劳动、分散经营、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并绝对平均分配所有财物,这是一种空想,加上连年征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能实现的。所以,太平天国在江西、安徽等地实行比较切合实际的“照旧交粮纳税”的办法。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乡官制度。在太平军的区域内摧毁了各级地方封建政权,建立起农民的革命政权。凡县一级以上的负责人,一般都由革命军将领担任。地方乡官由贫苦农民担任。《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乡官如有贪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太平天国地方政权的建立,有力地推进了革命的发展。
对于妇女政策,《天朝田亩制度》也有一些进步的规定。
妇女和男子同样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
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参加拜上帝活动。还提出禁止缠足和买卖婚姻。这样,妇女地位有了显著提高。妇女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
太平天国在婚姻上,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了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买卖婚姻。太平天国发给男女自由结合的结婚证书——“合挥”,上面登记着结婚人的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还盖有龙凤图章;这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在军事制度上,太平天国的组织建制充分体现了寓兵于农,兵民合一的特点。为保障战争的供给,地方和基层在守土官和乡官的带领下,“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战争一旦发生,所有士兵都要上战场:没有战事的时候,所有的士兵都要放下刀枪去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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