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正是杏花疏影,杨柳新晴的好景。清风舒缓吹拂,水面不起一丝波澜。
盛京围场在离京城数百里的京郊野外。此处杨柳青青,习习柔风,细细的柳条在轻柔的风下徐徐的摇曳,低垂在湖畔边。春风和煦,明媚的春光照在大地上,万物呈现一片生机。
我和沈芷衣都身着轻便的女子骑装,站在草地上喂马。我摸了摸我的那匹马驹,它现在变得十分乖顺,让我很高兴,仿佛那日的事情只是一场意外。
“玲珑,多吃点。”我给它取了个名字,沈芷衣听到,噗呲一笑,“阿姝,它明明是匹公马,怎么说也要取个威武雄壮的名字嘛。怎么取个玲珑这么小家子气的名字。”
我唇角勾起,转过头看着沈芷衣,“谁跟你说公马的名字就必须要威武雄壮了。”
沈芷衣倒是想跟我好好争辩一番,“公马当然是要威武雄壮了,就如这男子,要保家卫国,守护边疆了,所以名字自然也要威武霸气了,不是吗?”
我摇了摇头,莞尔一笑,“于我而言,公马不一定威武雄壮,它也可以温顺柔美。就如男子,保家卫国的男子谁说一定就是威武霸气了,古时候的兰陵王就是经典的男生女相,但是上战场依旧以一当十,杀伐果断。”
“女子自然也可以上战场,可以奋勇杀敌,可以入仕封官……”当然也可以当皇帝。但是后面那句话我看了看离这不远的沈琅,没有说出来。
“你们俩也太无聊了吧,对着马的名字也能争辩起来。”
姜雪宁说着,向我们走过来,旁边跟着的是燕临和沈阶。
“我倒觉得阿姝说的没错。”沈阶勾唇笑着说,我冲着沈芷衣得意的挑了挑眉。
“沈阶,你偏心!我才是你妹妹!”沈芷衣佯装生气,叉着腰,冲着沈阶喊。
我不禁失笑,姜雪宁和燕临也笑着摇了摇头。
沈阶一直是老好人的形象,此时也愣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笑不语。
“姐!”
一声高昂的呼唤,我侧头看去,只见薛烨手抓着一只大大的野兔,向我跑来。
“姐,这是我刚刚射中的野兔。”
薛烨提起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朝我挥舞着,眼眸亮晶晶的朝我跑来,将野兔举到我的面前。野兔的肚子被一支长箭射穿,此时还在抽搐着,新鲜的血液不断往下流。薛烨的双手满是鲜血,他却笑的十分灿烂。
但我发现其余的人脸色似乎不大好看,尤其是沈芷衣和姜雪宁,脸色有些苍白。燕临见状只是微微蹙眉,似乎也不大认同薛烨将血肉模糊的野兔展示给女子面前看的这一举动。
“你们脸色怎么如此难看?姐,他们怎么了?”
薛烨皱眉,丝毫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任何不妥,我只好冲着姜雪宁和沈芷衣尴尬的笑了笑,转身将薛烨叫到湖畔旁边。
“你啊,怎么能把这血肉模糊的野兔直接提过去给人家看呢,你没看公主和姜二姑娘脸色都发白了吗?”
薛烨眼神看起来十分疑惑,皱着眉,“她们怎么如此矫情?”
我失笑不语,转过身从袖口掏出丝帕,在湖面上打湿,拧干。
“怎么还抱着你那野兔子,先放下。”
薛烨皱眉,手上抱着野兔的力气更用力了。“我不,我好不容易打到的,姐,你也不夸我。”
我心里叹气,抬眸看向薛烨,冲他微微一笑。
“阿烨真厉害,真能干。中午姐给你烤兔子好不好。”
薛烨眼睛一亮,兴奋地点了点头,这才将兔子放在脚边。
我低着脑袋,一边用湿帕子细细擦去薛烨手背上的血污,“怎么弄得满手是血,女孩子看到了肯定会不舒服的。”
“那姐姐怎么没有不舒服?”薛烨问
我愣了愣,脑海里忍不住的浮现一幕场景,画面里全是鲜血,一场车祸,我的父亲母亲倒在血泊里,而我也自然而然成了没人要的孤儿。
见过了这样的场景,其余的鲜血不过是皮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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