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爱情不是让人变傻。
只不过是大家总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江瑾种了许多许多玫瑰花。她看着院子中的玫瑰花。那是一朵朵鲜艳的红玫瑰,花瓣层层叠叠,如同舞姬的裙摆,优雅而不失妩媚。
其实对于江瑾来说,桔梗花也好,玫瑰花也罢。桔梗花的洁白无瑕亦或是玫瑰花的娇艳欲滴,各花有各花香。
不过江瑾觉得玫瑰花对于丁程鑫来说还是很适配的。
他和玫瑰花一样热烈真诚。
江瑾:你说我走之后,他会想我吗?
系统:会的吧。
江瑾:这几天我搜寻了一些原主的记忆。
江瑾:少年人的爱,真的是很纯情。
她静静的看着窗外。想到最近回忆起的原主记忆。
江瑾对丁程鑫是一见钟情。
那天跑操完后,恰巧江瑾的班主任让江瑾去拿足球框上的衣服。江瑾拿到衣服后一脸嫌弃的食指和拇指夹着衣服。
到了教学楼,班主任看到一群学生在搬跳高垫子。就问说这是谁的衣服?江瑾庆幸着,因为快到教学楼的时候,她就把衣服放在了胳膊上挂着。毕竟让别人看到她一脸嫌弃的样子,实属有一些不好。
就在班主任刚问完,搬着垫子的丁程鑫举手。
丁程鑫:老师,那个衣服是我的。
江瑾上前把衣服递给对方。
就在递给对方的一瞬间。两人四目相对。
心跳加速。
大概那一瞬间是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
之后江瑾就开始注意这个男生。
没过几天,丁程鑫家就搬到了江瑾家附近。丁程鑫的妈妈非常的热情,主动和江瑾聊天,知道了只有江瑾一个人在家。
所以就会经常来给江瑾做饭。江瑾也不好意思天天麻烦阿姨。后来江就说要给阿姨钱,就说是付自己的饭钱,总不能白吃。
这也导致两人经常见面。
少年时代,两颗真心试探,慢慢触碰着。
江瑾很容易害羞。
这是江瑾对原主的评价。
因为在江瑾对原主记忆的搜寻中。
除了第一次见面之外,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江瑾总是控制不住的嘴角上扬。简直就是在冒粉红泡泡。那是少女发自内心的兴奋,开心,羞涩。
用现在江瑾的话来说。
就像个傻姑娘。
也许不是丁程鑫太会钓。大概是这姑娘太傻。
也可能是大脑产生的多巴胺太多了。
在后来的两个月里,江瑾时不时的照顾着那些花。画一些画像,不过最后画下来,发现竟然全是丁程鑫。
每天写一点日记。记录一下自己的心情。有时候也会找丁程鑫在网上聊聊天。
倒是成了网友了。
两人的聊天过程倒是也很愉快。好几次两个人都聊的有些上头。江瑾及时的抽回情绪。后来就寥寥草草的结束了对话。
我本想不爱你,这样我离开的时候,我们就不会很痛苦。
可是现在的我是在清醒的痛苦着。
很快就到了两个月。江瑾写下了一封信。在信封外面粘上了一朵玫瑰干花。希望这封信能够成为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遗物。也希望哪怕你忘记我们的故事,也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存在,曾经有这么一段故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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