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林涛盯着手机上的照片,辗转反侧。
他加了秦绾的微信后,第一时间就去看了人家姑娘的朋友圈——以他警察的经验来说,朋友圈很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
比如有的人什么都不爱发、有的人什么都要发,还有什么都发但又设置成三天可见。
总之,人类的种类可以说是各种各样了。
秦绾是很典型的第二类。
她热爱在朋友圈发些有的没的,比如一顿大餐,一次夜跑,一场旅行。
实验成功她要分享,遇到无语的事情也要分享,就连同学下课时请她吃一根烤肠,她都要用丰富的辞藻在朋友圈里将对方大肆夸赞。
哦,还有她遇到的杀人案。
在问过林涛之后,她将整个案件写成短篇故事,发到了朋友圈里。
讲真的,林涛觉得,如果秦绾去说相声、去讲脱口秀一定很合适,她好像永远拥有在生活中发现有趣事情的能力。
而现在,林涛盯着的正是秦绾去爬泰山时的照片。
美丽的姑娘旁边是个脑袋被P成了孙悟空的家伙,两人都裹着厚厚的军大衣,挨得很近。
鉴于两人都坐着,他也没法从身高分析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羡不羡慕别人能和她一起去旅行先搁置到一边,老天爷啊,请先让他知道这人到底是男是女吧。
林涛的祈求仿佛很快得到回应,秦绾在评论区里回道:[嗷嗷,这家伙居然要我要么把她的脸挡住,要么给她P个全妆,她也太看得起我了吧!]
不知道她回的是哪个,但林涛总算是开心了——是“她”而不是“他”,简直太好了!
他兴奋的给秦明轰炸消息。
秦大法医无语回复:[大哥,你不睡我还要睡。而且,你们两个多月没联系了,你在高兴些什么?]
林涛:不嘻嘻。
回完消息后,秦明一个翻身睡了过去,难得睡得特别好,而林涛再次睡不着了。
秦明:果然,不管是快乐还是睡眠,都是守恒的。
笑容从林涛的脸上转移到了秦明的脸上,而林大队长辗转反侧半夜,终于决定,他要追求秦绾。
其实最开始的喜欢并不深厚,只是她长得很漂亮,是林涛喜欢的类型,他看到的第一眼心脏就噗通噗通加快了跳动。
这种感情大多不会长久,再过几天见不到就会被遗忘。
或许很多年后再想起来,他不会记得她的样貌,只会记得某一天他的心为她而跳动过。
就像是纯情的初恋,大多数人喜欢的只是初恋那种懵懂的、纯粹的、真诚的感情而已,时过境迁后,即使是同一个人,也不会有相同的感情。
但他们的再次相遇来的太快,甚至还有了联系方式——他可以从她分享出来的文字、图片中感受她的生活和快乐。
秦明曾锐评:“你简直是个窥屏的变态。”
林涛觉得他说的对。
这个“窥屏的变态”在一日复一日的窥探中,越来越被女孩还有女孩分享出来的生活吸引。
他喜欢她分享出来的一切。
当然,如果能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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