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机车像利箭一般冲了出去,你腼腆地攥着丁程鑫的衣服下摆,不敢环住他的腰。丁程鑫“啧”了一声,
丁程鑫:“抱着我。”
他把你送到公司楼下,临走前问你:
丁程鑫:“下班以后,一起去喝一杯?”
那双幽深的黑曜石眼睛专注地望着你,心脏持续着令人头晕目眩的跳动,你仿佛被他下了蛊般讷讷点头。
之后发生的一切水到渠成,下班之后,你和丁程鑫一起去喝啤酒,拉格是大功臣。你醉醺醺地揽着他的肩,非要和他碰杯,他无奈地看着你,又拿你没有办法,只好捏了捏你的脸颊:
丁程鑫:“小醉猫。”
苏凛夏:“丁、丁程鑫!”
你打了个酒嗝,
苏凛夏:“为什么……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丁程鑫:“我也想问你,”
丁程鑫:“那天以后,几乎每天十点,我都会去乘一号线,但是再也没有见过你。”
苏凛夏:“笨、笨蛋!”
你气得捶了一下他的胸膛,嘟嘟囔囔地说:
苏凛夏:“我又不是每天都十点才上班……”
丁程鑫嘴角牵起一抹漫不经心的笑容,揉了揉你的脑袋:
丁程鑫:“那以后六点准时见。”
苏凛夏:“太早了吧……”
你的脸皱成了苦瓜。
丁程鑫:“逗你玩的。”
唇角的弧度微敛,丁程鑫脱下外套披在你肩上,背起醉到神智不清的你,
丁程鑫:“走了,小醉猫。”
苏凛夏:“去、去哪儿?”
丁程鑫:“送你回家。”
第二天你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蜷在家里的沙发上,除了薄薄的一层毛毯,身上还盖着他的外套。你眷恋地把脸埋进他的外套里,吸了一口熟悉的淡淡黑雪松香,指尖下仿佛还留存着他的热度。
苏凛夏:“丁程鑫,你的外套还在我这儿,我要怎么给你?”
你发微信问他。
丁程鑫:“等你下班,我顺路过去拿。”
你正愁没有见面的机会,便欣然同意。丁程鑫想得远比你更深。养成一个习惯最多只需要21天,当顺路接送你上、下班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么离他开车带你出去兜风也就不远了。
从很久以前开始,丁程鑫就清楚地意识到,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都能坐上他的车。他的副驾,只会给他未来的女朋友一个人坐。
地铁上的初遇虽然有些尴尬,却让丁程鑫对你产生了莫大的兴趣,而你也对他一见钟情,后来,你们在一起了。
一天,丁程鑫提出用机车载你上班,时间还很充裕,你拉着他陪你一起坐地铁。出门前,你们互换了耳机盒挂坠。
列车在些许轻微的摇晃中平稳地驶向前方,丁程鑫一手扶着栏杆,另一条手臂牢牢地把你圈在身前。他的腰间挂了一堆东西:银质链条、别针、公仔……唯一与他的气质不符的,便是裤兜里露出来的一小截点缀着库洛米和美乐蒂图案的短绳挂饰。
除了可可爱爱的AirPods挂饰,他的手腕上也有一条少女心十足的发绳。
那显然不属于他。
恋爱以后的酷哥因为身上出现的这些饰品而变得柔和。它们就像你在他身上打下的无声烙印,丁程鑫无时无刻都在对外散发着“本人已有主”的气息。
而你的指尖缠绕着他的钥匙扣——朋克风的英文字母,再加上深蓝色的火焰和骷髅元素,这些本该出现在他的耳机上,但你们互相交换了挂饰,就像递出了自己的一整颗心。
这些奇奇怪怪的仪式感还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你特意为他去打了耳洞,和他戴情侣款耳钉,买同款但不同色的情侣手机,交换sim卡槽。
无论是多么幼稚的事情,他都愿意陪你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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