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吗?”
新来的护士拿着药水,怜惜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孩。
她长长的头发凌乱地铺散着,映得小脸更加苍白柔弱,淡淡的细眉轻蹙,看起来很难受。
“是啊,多么漂亮的女孩啊,只可惜患有天生的心脏病。”
另一位护士操作着机器叹气回答道。
“这个女孩叫雾柔,只有一个哥哥经常送她来医院,之前我们不是搞了个捐款吗,他哥哥也没要,说我们都不容易。”
护士们现在对雾柔已经很熟悉了,她时不时地会因为身体虚弱被送过来,但是因为雾柔乖巧又漂亮,所以医院的工作人员们都很喜欢她,也经常会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减轻这对兄妹的负担。
很快,护士们离开了,病房里又是一片静悄悄。
等到雾柔睁开眼,看到的就是疲惫地趴在床边的孙明悟。
“哥哥…”雾柔心疼极了,吃力地想要起身去拿毯子。
但还没等拿到,孙明悟已经被惊醒了。
看到雾柔气喘吁吁的样子,他紧张地将雾柔按回去坐好,怕她着凉,还把被子掖了掖。
雾柔有些失落:“对不起哥哥,我真是个累赘,让你这么辛苦,连拿个毯子都把你惊醒了。”
孙明悟急了,赶紧打断她的话:“胡说,你才不是累赘!哥哥一点都不辛苦,就是因为雾柔在哥哥身边,所以我才能每天都很开心啊,以后千万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好,我都听哥哥的。”
“哥哥,我想回家了。”
孙明悟知道,其实雾柔是因为不想再多花一天住院的钱才会这么说的。可是他不能戳穿,因为这是雾柔很努力想要为他减轻负担的方式。
他捡来的妹妹,他的雾柔,这么好的女孩,为什么命运对她如此刻薄呢。
孙明悟强忍泪水,笑着背起了雾柔:“嗯,我们回家。”
将雾柔安顿好哄睡着后,孙明悟没有离开,就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的睡颜。
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雾柔的脸颊,每一寸肌肤的接触都让孙明悟心潮涌动。
遇见雾柔是几年前,那时的他刚加入全在俊的那个团队。
孙明悟渴望拥有金钱和地位,他不喜欢父亲对别人总是卑躬屈膝的样子,不喜欢那个破旧不堪的家,所以他选择为全在俊当狗。
在那个团队里,他和崔惠廷都是最底层的人,其他三人谁都可以对他呼来喝去。
但那又如何,在外人面前,谁敢对他不敬。无数的名牌衣服,花不完的钱,孙明悟很清楚,这就是交易,他不后悔。
但是自从那天在路边捡到一个昏倒的女孩后,一切就变了。
名为雾柔的女孩醒了,但是失去了记忆,唯一记得的是有一个哥哥。
她看起来柔弱极了,语气稍微重点便会被吓得满眼泪珠,但是看起来也可口极了,一口便能吞吃入腹。
孙明悟当时就想,他要定她了。
只是…他到底失策了。
原本是为了取得信任才谎称自己是她的哥哥,没想到只要一看到雾柔对他毫不保留的澄净眼睛,他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本来想要将这只小白兔养好了再强行占有,但养着养着,孙明悟却舍不得了。
一想到雾柔对自己满是信任的眼睛失去了颜色,想到雾柔哭泣的伤心模样,孙明悟就压下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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