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响起的太不是时候,显地突兀又刺耳。引地众人齐齐朝声源处看去。
只见那里站着一个带斗笠的少年。
之所以说他是少年,是根据他的声音判断的。他的声音非常好听,十分浅淡温吐,却又好像藏了无限情愫。
但最主要的一点,还是他的脸皮很厚。
这要从何说起呢?
因为,即使人们盯着她看了这么久,他都没有动过一下!
能在如此境况下依然保持冷静的,不是脸皮厚是什么?
由于他脸皮厚地实在太过出彩,就连一直打盹的程铮都被他吸引了目光。
他勉强地睁开眼睛,看见旁边的君予德正定定望着某处,反手就是一掌,全当打招呼了。
“看啥呢!”
君予德揉了揉胳膊,面不改色道“······那人”
程铮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正是那个带斗笠的少年。
微微皱了皱眉,心道“······这人怎么这么眼熟?”
正当他感叹之际,那少年已经取下了斗笠,露出了一张风华绝代的脸。
那是一个十八九岁人的脸,脸部线条平滑柔润,肤色极白,长眉杏眼,妩媚幽柔。
说是男子可,说是女子也无不可。
程铮暗暗啧了一声,竟然是他。
此人名叫林安言,是一位极其年轻的家主 ,十五岁便接手南阳。年少成名,行踪不定。
林安言其人,修为极高,是个厉害角色。
可他似乎生性凉薄,为人十分冷淡。再加上长了一张俊美的有些刻薄的脸,总会让人觉得他有些孤高自傲的派头。
这也是程铮最讨厌的一点,因此当两人视线相撞时,真不知是尴尬多一些还是厌恶多一些。
不过他和林安言似乎真的是两看相厌。他看不惯人家,人家也未必看地惯他。目光对上后,很快分开了。
但这也正和他的意,摇了摇头,继续睡了。
刘素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反应,对此倒是毫无负担。满门心思想的都是“这个人厉害,不能得罪,不能得罪。”
于是在几百中招呼方式中选择了最受欢迎的一种——商业互夸。
道理其实是很容易想明白的,因为每个人都喜欢听好话。不管认不认识,你先夸他几句,比如“啊!你可真漂亮!”,“你真是太帅了!”相处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刘素显然抓到了其中的精髓,对着林安言拱手一笑,道
“啊,林宗主!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幸会幸会!”
而要说起互夸,林安言也是一把好手。他也不甘示弱,学着刘素的样子微微颔首,回笑道
“哪里哪里,刘宗主,你谦虚了!你才真的是大名鼎鼎,闻名遐迩啊!实在是幸会幸会!”
两人匆匆聊了几句,大多都是在商业互夸,吹地那叫一个没脸没皮,天花乱坠。连脸皮一向厚出天际的程铮听了都要直翻白眼,大叫虚伪。
好在君予德也与林安言不熟,留在那听他们互吹也没什么意思,便被程铮拉着一起打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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