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苭第一次见到安迪,是在一次游轮party上。
入夜后的纽约港,大厦亮起的金色灯光同天空中绽开的焰火交相辉映。
夜色朦胧,灯火迷离。
一身珍珠白缎面抹胸晚礼服的余苭,挽着谭宗明的手,在侍者的引导下登上了Daffodil号。
这艘游轮的主人,是美法混血,和谭宗明关系显然不错,一见面便热情地来了一个拥抱。
“oh! Ton sourire pourrait éclairer le fond de l’océan.”
你的笑容足以点亮海洋的深处。
法国人向来感情充沛,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再加上他那一双注视着你的蓝色眼睛,总让被夸赞者觉得真诚。
“Merci beaucoup.”(谢谢。)
被夸得开心了,余苭也不吝回对方一个灿烂的微笑。
正巧又有宾客登船,谭宗明便借机搂着余苭的腰往里走,再待下去,他不确定自己的拳头会不会落到那只骚包的花孔雀脸上。
这次party来的不少都是政商名流,交际应酬自是不可少的。
谭宗明在华尔街也算是这几年里炽手可热的后起之秀,因此他们一入场,便有一波又一波的人围了过来。
余苭今晚穿的是一双细高跟,久站难免小腿酸痛。
谭宗明领着她和几位德高望重的前辈打了个招呼后,就将余苭带到了一个角落。
“安迪,好久不见。”
“嗯,这位是?”见到来人,安迪放下手里的冰水,起身打招呼。
“你好,我叫余苭。”
“我叫安迪。”
安迪向来不爱与人亲密接触,平时和别人握手,都是强忍着不适,一触即分。
但握住眼前这个女孩儿的手时,她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好软?
“不要喝太多冰的,要是累了就先回房间休息。”
在余苭的三令五申下,谭宗明不敢上嘴弄花她的妆容,只抬手摸了摸她的发尾就离开了。
“要喝点什么吗?”相比于刺激喉腔的酒,安迪自己还是更喜欢白水。
“橙汁,谢谢。”
余苭刚吃了块小蛋糕,嘴里甜腻腻的,酸甜的橙汁正好。
安迪话不多,但可能是看在谭宗明的面子上,对她很是照顾,递纸巾,拿小零食,就还挺贴心的,余苭对她观感不错。
两人坐在一块儿,虽然交流不多,但气氛还挺融洽。
灯火通明,觥筹交错。
浸淫在名利场中的人,似乎都会“微笑”这一项技能。
但他们的笑更多的成为了一种交流的方式,而不是情绪的表达。
谭宗明对于应酬这件事,向来得心应手,甚至还能在与人交谈的闲暇之余,抽空抬眼看看余苭。
在宾客都到达后,游轮便从港口驶出了。
三天两夜的游程里,除了今夜这个晚宴外,其余的时间都是宾客们自己的。
“脚酸不酸?”
房间里,谭宗明半蹲下身,为余苭脱下银色高跟鞋。
“不酸。”出门坐车,晚宴又没站多久,她确实不累,只是坐在那无聊得慌。
现下躺在这软乎乎的床上,她整个人都瘫成了一张饼,完全不想动。
脑子浑浑噩噩的,半眯着眼,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扯下领带后,慢条斯理地一粒粒解开衬衫的扣子。
直到她被谭宗明一把抱起,走向浴室,后背裸露的皮肤触及男人炽热的臂膀,被激得一颤后,这才回过神来。
淅淅沥沥的水声,久久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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