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声命令道:“胡雁群听令!守好西门,崔巧云,方文燕,跟本将军走!出门,迎战!”
异口同声:“是!”
士兵牵来我的爱马“乌锥”,它像是感受到了紧张的气氛,显得很是躁动,我翻身上马。
“开城门!”
沉重的城门缓缓打开,横跨护城河的吊桥被慢慢放下来。拿着手中的长剑,来不及换上铠甲就率先冲了出去。
“杀呀!”
一出城门,扑面而来的浓郁血腥味和护城河里泡烂的尸体臭味令人作呕,护城河里清澈的河水已经被血水代替,里面满是尸体,箭矢,石头,惨不忍睹。
我还是第一次感到这么身不由己,我打心底不想大战,可是我又不幸的身处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是自私的,所以我选择了让自己活的久一点。当我一剑刺穿迎面而来的一个士兵的胸膛时,我这样想。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剑起剑落时,我的周围倒下数十个樊丽士兵,鲜血溅到我的脸上,温热的,带着粘稠的感觉,诉说着一个生命的流逝。这一刻,我没有恐惧,没有反感,有的只是快意!对,就是要这样!可以毫无忌惮的杀人,任由身体里的血液沸腾!任由邪恶将我吞没!原来堕落如此简单!
我根本用不着去思考如何避开无数人的攻击,仅凭本能去抵挡,身体总是在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已经做出了反应。我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流畅自然,就像真是一位经历过无数厮杀的将军一样,而我将这一切归结于余笑影的武功真高。
天空渐白,万里无云,一看就知道今天是个大晴天。大清早的樊丽大军就在城门外叫骂了,要不了多久就会攻进来了。
我一夜无眠,早早的起床在画儿的伺候下开始穿衣,然后套上银色铠甲。我苦笑,熬过了昨天,等待我们的却是更糟糕的一天。
我没法忘记昨天我浑身是血回到繁昌城的样子,没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定是像极了地狱里的恶魔,我的手上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如此简单血腥的战场让我一个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如何接亲?
刚穿戴整齐,一个士兵在门外催促我快些赶往城楼,我稍微顿了顿,想和画儿再说几句话,就算今日我要死在这,我也要护画儿周全。
死亡的气息渐渐逼近,所有人的心都压制的厉害。我掰开画儿紧搂在我腰间的手,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对他说:“今日要是城破了,城中百姓定然慌乱,你就趁机逃跑,我会派两个士兵假扮成百姓保护你……”
话没说完,搂着我的手臂又紧了紧,他把头埋在我的后背上使劲摇头,哽咽着说:“画儿不走!画儿就在这等你回来了”
我无奈的叹口气,忽然觉得有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离别要提前做好,否则真到那时,会变得很匆忙。
我狠狠心掰开他的手臂,继续道:“逃不出城也没关系,樊丽大军攻进来只会杀掉士兵和城中的官员,应该不会难为百姓的,你可以不逃,留下来找个好人家嫁了。”
我快步走向房门,在没跨出去之前驻足,没有回头,我不敢看画儿的表情,说好了要娶他的,现在看来不可能了,果然人不能轻易许诺呀。我自嘲一笑:“对不起画儿,我可能要食言了!”
不再多做停留,也没有勇气多看画儿一眼,我就这么落荒而逃了。
没有耽误时间,我运功到极致在屋顶上几个起落快速登上城楼,城楼下是看不到尽头的人头,传到耳中的是一声高过一声的谩骂叫嚣。
说来也怪,见我出现了,楼下的所有人忽然安静下来,一时间整个战场变得诡异的安静。如果说先前震慑她们的是我的弓箭,那么通过昨天我的浴血奋战后,震慑她们的就是我的高超武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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