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溜得太快,她这句话我压根没听见
从马舍牵了匹膘肥体壮的枣红马,踏着地上没过马蹄的雪冲进了森林。这片森林我曾经来过,虽然很容易迷路,但却不要紧。小路一直走便能走出去,再绕过一个路口便能抵达莫菲儿的酒庄
莫菲儿是默林的学妹,因为她父亲的酒做的穷奇好,便长久认识了。每月至少能白嫖两瓶,对,白嫖
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森林里起了浓稠的雾气,看起来应该是雾妖作怪。雾妖是冬日里我最讨厌的一种妖怪,若论平常,一把火便能叫她生日不能。冬日里就算用术法也很难生起火来,更别提一把火烧死他。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阳光,可马上要下暴雪,想见到阳光怕是难上加难
现在,保持镇定就好。雾妖只会下障,没有实质性的攻击与伤害,所以暂时是安全的。
骤然间马儿极速奔驰起来,任凭我怎样勒绳他都不为所动。想起来了,雾妖的催眠术法!这下大事不妙了,现在跳马至少三根肋骨断裂,刺杀任务便不能完成了
砰——
从两棵松树之间穿过的时候平白无故的多出一根麻绳,将马儿绊倒在地。好在反应及时,不然我的肋骨就要撞到岩石上了,所幸,只是把脚扭了
情况不妙,我刚刚站稳就又脚下一滑。扑棱棱的滚进了一个雪窝,是木头撑起来的,里面很干净。这使我忍不住咒骂了两声,今天可真是倒霉,倒霉啊倒霉
原来不止我一个人这么倒霉,这里还有一个
这个雪窝很大,可以说是非常大。在角落里躺着一个人形物件,没有了风雪的阻挡燃烧魔法变的简单起来。挪动着已经疼的麻木了的左脚过去看了看,还活着
是个黑灰色长发的男人,长相很英气,在这个年代这个发色实数不太常见。和发色相近的衣物上沾染了血污,看起来比我受的伤可严重多了。在不救治的话,真的可能会死喔
“真难搞,给你了就得忍过去了。罢了,快点完成快点回去再要一瓶就是,便宜你了。”我二话不说伸手过去想拔掉插在他肩胛上的刀,一伸手却被扣住反身压在了身下。一只银灰色的匕首对上了我的眉心,再低两厘米便皮开肉绽了
那人的眼睛很好看,比起发色更不常见。银灰色的瞳吗,只在天神身上见到过。
“我要杀你的话早动手了,还给你压我的机会?我们同为天涯沦落人想帮你一下而已,还有,你压到我的脚腕了。”我很平静,这毕竟不是第一次被误会了,习惯成自然便是最好
还没等我说完,他便再次昏睡过去。面色苍白,呼吸都轻了。伤口周围的血是黑色的,这匕首怕是有毒。不是被雾妖所害而是被仇人追杀,有点意思
这次没有犹豫,点了他的几个止血的穴位之后把匕首拔了出来。刀握的地方有一道刻印,皇室家族专用,这不是我要刺杀的对象的族徽吗?仇人的仇人就是朋友,用在这里也是想当合适了
“真是便宜你了,这小半瓶可是救命良药,不过苦死你吧。”我说着,见他不肯张嘴就掐着他的下巴,硬生生一股脑的全都灌了进去,一滴都没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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