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森收拾妥当,在大厅等着与康纳汇合。片刻后康纳出现,他的形象令海尔森不由呼吸一滞。
此刻的康纳换了一身行头,三簇鹰羽佩在发间,脖子上仍然戴着他最喜欢的熊爪狼牙项链,穿着棕色开襟毛绒披肩,用宝石珠串代替衣带系在胸前,袒露的双臂上箍着金臂钏,皮制流苏点缀在腰带和长靴上面。
“父亲?”康纳款款走到近前,拉住海尔森的手,呼唤自己愣神的父亲,“怎么了?”
海尔森回过神来,“没什么,son…嗯…难道你没有别的衣服吗?换一套吧。”他回握住儿子的手,余光瞥见儿子手腕上缠绕着彩线编织的腕带,上面是雷鸟与箭矢的图腾。
雷鸟寓意吉祥美满,箭矢代表战斗和防御,康纳已经准备好为守护所有人的福祉而战。
这只是莫霍克的风俗而已,海尔森叹了一口气,他不该惊讶的。莫霍克的族人非常喜欢装饰自己,尤其是男性(他们是有一点鸟类的习性在身上的,海尔森痛心疾首地想道,在自然界中,自古以来就是雄鸟更为艳丽多彩),遇到盛大的祭典,他们甚至会穿金戴银,珠光宝气,恨不得在自己身上画满绮丽的图腾,挂满斑斓的饰品。
康纳因父亲的要求皱起眉毛,“怎么,我穿这个不好看吗?”
“很好看。”海尔森毫不违心地夸赞了一句,他确实被康纳惊艳到了,这一身打扮让康纳看上去如同林中精灵,理应与壮美山河融为一体。所以,更不能给别人看。“但我们应当低调行事,引人注目会制造不必要的麻烦。”海尔森敢肯定自己不是出于嫉妒和占有欲,康纳信不信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是信了。
最终海尔森带着康纳去买了一套欧洲时下流行的简约版洛可可风格礼服三件套,外加一个三角帽。海尔森按照自己的喜好,定制了最朴素的款式,但在康纳眼中还是有些浮夸,他就不明白了,这算哪门子的低调行事?
鉴于康纳是作为圣殿团长的长子出行的。所以他并没有开着象征刺客的天鹰号,而是和带着骑士们假扮成商队的海尔森一路乘坐着客运商船前往欧洲。
多亏了康纳的辛勤工作,航线上安全无比,一个海盗都没有遇见。于是安稳下来的乘客们开始有闲心将不怀好意的视线投向康纳身上,一群不知感恩的混蛋,海尔森眯着眼睛想道。
以往康纳总是套着宽大到足以掩盖个人特征的刺客长袍,头上戴着能遮住大半张脸的鹰喙兜帽,悄无声息地隐身于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没人能够注意到他。
然而现在,站在甲板上的康纳正穿着和父亲肖似的修身蓝色礼服,将自己的一切特点都暴露于人前,再高超的潜行技艺也弥补不了他出众的品貌姿容。
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欣赏他的独特魅力,大多数人的目光中都带着警惕,鄙夷,有些甚至充满了仇恨和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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