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苏出生的那一年,慕容熙已经掌权多年,也颁布了关于保护女子的律令。
婚姻方面
- 婚姻自由:女性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可与品行不端或伤害自己的丈夫和离后改嫁;丈夫去世,女性也有再嫁的权利。
- 婚姻认定:男女婚配需到官府登记才被法律承认,未经登记,即使父母私自决定婚事,女子逃婚也无责任和惩罚。
- 出轨处置:若男子出轨,妻子将其杀害是不被处罚的。
财产方面
- 财产独立:丈夫犯罪妻子告发,妻子婚前财产不被罚没;只有妻子犯罪,其婚前财产才归丈夫,否则始终归妻子个人。
- 从商支持:支持女性从商,承认女性独立财产权。
人身安全方面
- 反家暴规定:丈夫殴打妻子致耳朵撕裂、肢体骨折等,要处以耐刑,即强制剃除鬓毛胡须而保留头发。
- 侵犯处罚:男子欺辱女性,要被处以宫刑,缴收“作案工具”,还会被罚做隶臣。
社会地位方面
- 招赘规定:男子可娶妻,女子也可以招赘。
最为重要的一条是明文规定女子可以参加科举,和男性公平竞争,考卷也是一样的。当然,在升官上, 女性与男性都是能者居之 。
这个律令的颁布引起了一片哗然,这个律令损害了许多人的利益,特别是那些家族予以重视的男子,他们根本接受不了这个落差。
本来,家族里的女子地位上升对他们的地位都有些受损了。他们根本不能依靠卖女儿/姐姐妹妹,靠裙带关系,不废丝毫力气就能够走上人生巅峰。
现在好了,女子的地位跟自己平起平坐了,本来资源就是有限的,现在能者居之,正是因为知道家族中女子的聪慧,他们才意识到他们根本没有前途可言。
反对这个律令的人很多,但是,根本没用。慕容熙是个大权在握的皇帝,她不是傀儡皇帝,不用跟着群臣走。更何况,这个律令是她精心准备的,她不会因为外力而放弃。这是她送给苏苏的一个礼物,这些出众的女子将会是她女儿坚定的拥护者。
出月子后的第二天,慕容熙端坐在龙椅之上,目光扫过阶下群臣,看着他们虽面露愤懑,却又敢怒不敢言。这道关乎女子的律令,如巨石入水,在朝堂激起千层浪。可那又何妨?她慕容熙一言九鼎,她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一定要成的。
底下的大臣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他们知道龙椅上的皇帝是什么性子,她一向是说一不二的,他们并不能改变她的想法。说多了,还会惹祸上身,他们别的不知道,但是明保哲身还是会的。
底下的人都在等,他们在等当出头鸟的那个人,但显然,没有人愿意当这个出头鸟。毕竟,枪打出头鸟。
因为各自都有各自的小心思,所以,朝堂上也没有反对的声音了。
慕容熙最后说出“众爱卿可还有反对意见的?”
底下鸦雀无声,慕容熙满意的退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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