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陶再次见面,是我们分手半年后。我和新男友云游到了丽江,在微信里,我将行踪告诉了老陶。至于居心何在,解释起来还真是挺费劲的,或者说,也不值得解释。
不过也没那么复杂。分手后,我跟老陶依然保持着时断时续的联系,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个好,深夜里来声没头没尾的“哈喽”,或者相互、或者单方面地发个比较污的表情什么的。你可以将此理解为巨大的惯性使然——我们曾经相爱得如同“复兴号”一般风驰电掣、一往无前,途中出了故障,只好紧急制动,但刹车后依然会往前冲一阵。
老陶迅速回了微信,说巧了巧了,他也正好跟新女友在丽江打尖儿。没错,他就是用了“打尖儿”这个词,纯然一副北京爷们儿的口气。这挺让我烦的。我跟北京男人老陶恋爱,最终一拍两散,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在于他太“北京”了。那做派,也谈不上是傲慢,反正在一起久了,有种没头没脑的优越感会让你啼笑皆非直至倍感痛苦。
我在云游,他在打尖儿,我们各自携着新欢,本来无所交集,可既然“巧了巧了”,那就在丽江见一面吧。
老陶在微信里约定,是夜凌晨时分,他将在古城的玉河广场等我。时辰已到,我藏身于暗处,见他准时出现在灯红酒绿的午夜。他在人潮中沉浮,左顾右盼,一目了然是喝多了。凝望着,我对他升起一股亲切的陌生感,或者是陌生的亲切感。认真掐指数算,我们分手一百九十七天了,其间视频过两次,此刻看他在人潮人海中浮现,我就觉得他即是我,是我的没头没脑与傲慢,是我的不高兴与优越感,乃至是我的慢慢地放松与慢慢地抛弃。的确,我们差不了多少。我们云游,我们打尖儿,不过都是活在被规定好了的方式里。
在我眼里他算是个好看的男人,始终留着我喜欢的圆寸,随时都是一副正在挨锤但随时都能夺过铁锤的样子,永远一副混不吝的劲儿,即便胡子拉碴,也不会显得太寒碜。
我过去拍了他肩膀一下,他回身就手挽住了我的胳膊。
“嗨,麦吉,”他说,“嗨,姑娘,我认为所有的古城都应该有一座鼓楼。你认为呢?”
他的手臂和我的手臂挽在一起,像情侣,也像要并肩去赴汤蹈火的战友。盛夏时节,我们都裸着胳膊呢,我分不清是他出的汗还是我出的汗。我嗅到了久违的男人味儿,酒精、烟草、沐浴液,没啥特殊的,也谈不上浑浊,更谈不上芬芳,但这种味儿却不是所有男人身上都会有。
身边全是年轻人,一派花天酒地,世界仿佛还处在愚蠢的、没心没肺的青春期。
“北京就不必说了,我在河西走廊的武威,那么偏远的地儿,都见到过鼓楼。西安、南京、开封,连运城都有。”他说,“可是为啥这儿没有?”
“为啥这儿就一定要有呢?”我回他。
果不其然,他还是能迅速地让我气不打一处来。“北京就不必说了。”这句话很让人反感。不是吗?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住在北京的鼓楼附近。不必说了,当然是不必说了。
“古城啊,”他吵吵道,“这儿不是古城吗?没鼓楼好意思叫古城吗?”
他挽着我走,好像目标明确,挤过几条小街,钻进一家酒吧。子夜时分,里头客人大半已经散去。驻唱的歌手是一个穿着民族服装的很老很老的老头,很搞笑地,他居然唱着《可可托海的牧羊人》。这歌现在大热,可我烦一切大热的玩意儿。我也烦酷暑。
我们在一张杯盘狼藉的桌子边坐下身来,桌面上有大半桌的空啤酒瓶、吃剩下的面条、烤串、花生、毛豆、花生皮和毛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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