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叶景初去寺庙礼佛时,被人给掳到了一片丛林里。
大概是哪户人家里的嫡小姐雇人将庶小姐掳到林子里毁其清白。
不知出了什么意外反而将叶景初掳走了。
那群贼人在一棵树下企图对叶景初上下其手,她崩溃地发出尖叫声。
这时,一个身下坐着大老虎,肩膀上蹲着一只小猴子的女人出现了!
她就是丛林之王,沈歌!
从她记事起,她就可以和动物们沟通。
从她记事起,她就跟着一个叫林月明的男人学说话、认字、学武功。
那个男人给他取名为——沈歌。
林月明说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英雄本色,于是她果断救了叶景初。
叶景初:你也太厉害了吧!
叶景初:你武功好厉害!
叶景初:居然一个人打五个!
叶景初:那只大老虎是你的宠物吗?
叶景初:你好厉害,居然连野兽都能征服!
叶景初:我们做个朋友吧!
叶景初:我很喜欢你!
沈歌:好啊。
沈歌:我叫沈歌。
沈歌:你是我第一个朋友。
沈歌:我会好好对你的。
叶景初:(这话听着好像有点奇怪……)
沈歌:我也喜欢你。
沈歌:话本子里说两个人互相喜欢就叫两情相悦。
沈歌:我们这叫两情相悦吗?
叶景初:呃……两情相悦是指一男一女,咱们两个这样的不算。
沈歌:为什么不算?
叶景初:……
叶景初:因为咱俩不可以成亲,可以成亲的互相喜欢才叫两情相悦。
沈歌:嗷~
两人就是这么认识的。
后来,沈歌便被沈娇娇收养了。
后来的后来,一次街边偶遇,叶景初又把沈歌缠上了,三天两头跑到沈歌家来找沈歌。
沈歌和苏柔柔家挨的近,苏柔柔常常会去沈家找沈歌。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叶景初和苏柔柔也熟起来了。
沈歌出了门,马车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她坐上马车,马车里还坐着苏柔柔。
两人笑着打了个招呼,便开始闲聊起来。
叶府。
递上请帖后,两人成功进了叶府。
跟着一个丫鬟到了茶会的地点。
一个个穿着精美服饰的官家小姐们聚在一堆进行笑嘻嘻地聊着天。
沈歌和苏柔柔跟谁都不认识,因此两人单独在一旁吃着点心。
也不知是哪个小姐先注意到了两人,趾高气昂地走了过去。
江锦兰:不知二位是哪家的小姐?
江锦兰:看起来面生得很呢。
苏柔柔:(紧张)我们……我们……
沈歌:我是沈家的小姐,沈歌,她是苏家的小姐,苏柔柔。
沈歌:很高兴认识你们。
江锦兰:沈家?苏家?
江锦兰:怎么都没听过呢?
江锦兰:你们家里长辈官居几品啊?
沈歌:我家没有长辈当官,我家是开医馆的。
沈歌:她家里是卖首饰的。
江锦兰:噗……
江锦兰:原来是两个商户家出来的姑娘……
江锦兰:我叫江锦兰,我爹是从二品的内阁学士,很高兴认识你们。
江锦兰:从小到大我身边的人都是官家小姐,还是第一次和商户姑娘说话呢。
江锦兰毫不掩饰口中嘲讽的语气,她周围围着的几位官家小姐发出了笑声。
沈歌: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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