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从良家女子中选拔品貌端正、能书会写、通晓算法,年纪在15岁至40岁间的未婚者入宫任女官。女官机构为六局二十四司及一宫正司,分别掌管内宫的礼仪、诫令、宝玺、图籍、财帛、羽仗及衣食供给等事务,并对后妃言行予以导引,确保后妃行止有度,不得违礼越制,乃至结交外臣,干预政事。
明太祖洪武五年,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曰宫正,秩皆正六品。每局领四司,其属二十有四,而尚宫总行六局之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成祖以后,女官职责大多转归宦官,只剩下尚宝四司。
言行
训化思想,规范言行举止。
一是立纲陈纪,命工部制红牌,镌戒谕后妃之词,悬于宫中,同时立下祖训,要求后代君主对后妃严加管理,不得违背;
二是严加教育,用封建礼教对后妃的思想进行熏陶和约束。
开国伊始,太祖便命翰林朱升编修《女诫》,作为教育宫中女子的读本;成祖上台后不久,命大学士解缙编《古今列女传》,其皇后徐氏“尝采女宪、女诫作内训二十篇,又类编古人嘉言善行,作劝善篇,颁行天下”(〈明史后妃传〉第3509-3510页);之后,又有世宗生母蒋太后的《女训》、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女鉴》以及神宗郑贵妃重刊大臣吕坤的《闺范图说》等,这些教材都由女官在宫内定期讲授。
生活
管制生活,限制人身自由。自后妃以下至嫔侍女使,所有衣食、用具、金银钱帛等供应,都要从尚宫取旨,牒内使监覆奏,再移部臣取给。如果径直到部里领取,处以死刑。私递书信出外,亦处死刑。宫嫔以下有病,只能以症取药,不准医生入宫诊治。
行为
裁抑外戚,严防恃宠干政。一是从民间良家选后妃,致使外戚社会地位低下,难以形成政治势力,从源头上杜绝其预政的可能性;二是给外戚以高爵厚禄,但严格限制其参与政治,到世宗时外戚爵位世袭权也被革除;三是一旦发现外戚染指和干预朝政,轻者削爵,重者下狱,一律予以严厉打击。
特点
(1)后妃选自民间,不重门第重品行,而且通过选秀女产生,不准大臣推荐;
(2)妃嫔没有品级,女官的品级也较前代大大降低,到了中叶以后,女官逐渐淡出,其职责大都转由宦官承担;
(3)对妃嫔实行殉葬,其野蛮程度为历朝历代所罕见。明英宗朱祁镇去世前下旨废除这项残酷的要求;
(4)对后妃的教育、管理以及对外戚的防范、抑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前所未有,尤其是外戚,在历史上势力最为孱弱。
对此,《明史外戚传》评论道:“明太祖立国,家法严。史臣称其后妃居宫中,不预一发之政,外戚循理谨度,无敢恃宠以病民,汉唐以来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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