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茶茶):“碗哥!之前通过监控镜头我们确确实实的看到了你亮灯的时候进入了1号房间,侦侦是灯黑了之后进去的。然后你在黑灯的时候出来了,但是她却再也没有出来了。”
白宇:(白三碗)“对!是这样的。但是我确实是没有在房间里见到她。我确实是没有见到过她。我发誓!”
白三碗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
周深:(周可可)“你在房间里等了多久?”
白宇:(白三碗)“我不清楚我等了多久,反正我等的时间很久很久,一直到后面我去拿了手机。”
周深:(周可可)“你一直在房间了等她一等就还是等了五十分钟?你从13点一直等到了13点五十分?!!!”
这有可能吗?
白宇:(白三碗)“我一直在房间里等着,直到后面出去那电话时候才发现走廊的灯暗了,拿到手机之后才知道自己已经等了那么久。”
白三碗也知道这些话听起来很难让人相信,但是他只有这个解释。
周深:(周可可)“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根据监控看到,在你进去之后不久,侦侦就跟着进去,但是你又说你没有见过侦侦,你觉得我们会相信吗?”
好吧,一个很难解释,一个很难相信,现场就陷入了尴尬。
周柯宇:(柯务酷)“白哥,是这样的,你是13点进入了房间,然后是50分离开的房间对吧?”
白三碗点点头。
柯务酷又转向郭包佑。
周柯宇:(柯务酷)“你是几点?”
郭麒麟:(郭包佑)“我是35分在外头了,那个时候已经聊完了。”
沈腾:(腾中介)“我是46分踩到了血。”
周柯宇:(柯务酷)“其实很简单的,我们现在只需要想办法确认每一个人的离场时间就够了。这样的话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就有了。”
柯务酷说的其实还是蛮有道理的,虽然不能确定谁是凶手,但是至少能证明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据。
太阴(茶茶):“那我来理一下啊!曹阳光是13点15分离开3号房,宋编剧是13点25分离开的4号房,郭包佑是13点35分离开的2号房,腾中介这边是13点46分踩到了血迹,然后白哥这边是13点50分离开1号房。”
周柯宇:(柯务酷)“OK!那现在我们能确定是侦侦应该是在13点35分到46分之前遇害的。首先宋编剧是可以排除的,曹阳光也是可以排除的。因为他们俩一个是25分,一个是15分离开的剧院。郭包佑这边其实理论上也是可以排除的,因为他35分的时候已经拿着手机离开了。但是这么排下来的话就只有你一个人是有合理的作案时间的。”
不是故意针对白三碗,而是根据线索一步一步排除下来的结果啊。
白宇:(白三碗)“但是那个腾哥他进入的是3号房间啊,他是在3号房间踩到的血,但是我进入是1号房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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