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记载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东晋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楚辞·天问》: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东汉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苍天补,四极正,**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和春阳夏,杀秋约冬,枕方寝绳,阴阳之所壅沈不通者,窍理之;逆气戾物,伤民厚积者,绝止之。当此之时,卧倨倨,兴眄眄,一自以为马,一自以为牛,其行蹎蹎,其视瞑瞑,侗然皆得其和,莫知所由生,浮游不知所求,魍魉不知所往。当此之时,禽兽蝮蛇,无不匿其爪牙,藏其螫毒,无有攫噬之心。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晖重万物。乘雷车,服驾应龙,骖青虬,援绝瑞,席萝图,黄云络,前白螭,后奔蛇,浮游消摇,道鬼神,登九天,朝帝于灵门,宓穆休于太祖之下。然而不彰其功,不扬其声,隐真人之道,以从天地之固然。
《淮南子·览冥训》: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淮南子·说林训》: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东汉高诱注:“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风俗通义·卷一》引《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皇者,天,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三皇垂拱无为,设言而民不违,道德玄泊,有似皇天,故称曰皇。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履中,开阴布纲,上含皇极,其施光明,指天画地,神化潜通,煌煌盛美,不可胜量。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务剧,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绎史》卷三引《风俗通》: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营,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
《世本·氏姓篇》:女氏,天皇封娣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其后为女氏,夏有女艾,商有女鸠、女方,晋有女宠,皆其后也。
《博雅》引《世本》: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史记》引《世本》:涂山氏名女娲。
《礼记正义·明堂位》:女娲之笙簧。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
《潜夫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诗含神雾》: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
《春秋繁露》:雨不霁,祭女娲。
《论衡·顺鼓篇》:“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见?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佑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之足以立四极。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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