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他的外挂!
当黄秀英告诉他,他是偷窃了她的钱财之后,严清便开启了自己的电脑,观察着四周的动静。
当他发现彭娟的一只鞋子竟然值五十多块的时候,他就意识到,这鞋子就是她偷走的,而且还把它放在了鞋子里。
否则的话,严清也不会那么了解彭娟,也不会发现她将那笔钱放在了哪里。
“我要出门,看一看你父亲和兄弟在山里打猎,可还能不能回去。”
林爱云的一句话,让严清回过神来,她立刻应了一声:“好。”
不一会儿,严中夏和林爱云走了过来,其余的几个都在往外搬运木材。
“妹妹,我把你抱到屋里去。”严中夏一袭白马甲,身材修长,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鼻子上还有一块小小的黑色胎记。
他的五官和严清有几分像,是一个清纯秀秀的男孩。
严家人的儿子都不难看,可严清却是最帅的,继承了他父母的优秀,五官精致,就像大商场的玻璃柜一样。
严保国虽然周正,但也算不上多俊,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林爱云的功劳。
林爱云以前也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女人,生得漂亮,肤白皙,一头黑发像瀑布一样披散下来,周围的男人都争先恐后地把她嫁给她。
但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严保国,一个贫穷的农民。
他曾经对你有救命之恩?否则的话,她怎么会放弃这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非要娶他?
唉,确实是他对她有救命之恩,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感情这种东西,谁也说不清楚。有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执着。
“多谢二哥,多谢二弟。”严清看着严中夏脸上的不自在,朝他嫣然一笑。
二弟,你看看,我的姐姐,可比你以前的姐姐要萌多了。她以后都不会再跟你称兄道弟了。
那你能不能把防备和距离都放下?我的肉身不是原来的我,而是你的亲生姐姐!
严中夏被少女的目光吓了一跳,咳嗽了一声,蹲下身去。
林爱云将严清放在严中夏的后背上,尽管她做得很好,但还是让她的右腿受伤了。
“有些疼。”严清抱着严中夏的脖子,委屈地撅了撅嘴巴。
“要不,今天晚上清荷就在这里过夜,我们跟你一起睡?”林爱云一脸的惋惜。
严清摇摇头,表示不同意,又补充了一句:“没关系,我可以。”
“我要快点,很快就会到的。”严中夏说着,转身就走。
这具身体的主人,正是沈书瑶曾经住过的那个卧室,位于林爱云和严保国的隔壁,面积不大,但是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她住的地方,就只有她一个人。
不像严中春他们四个,都是在一个房间里过夜,没有任何的隐私可言。
村子里大部分都是用泥砖盖成的,严家也是如此,屋子里有一张木制的床铺,一只木质的柜子,一只木制的洗面台,一只红色的瓷碗。
最值钱的,是沈家的一个红木盒子。
就是这样。
严清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原主人会在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就选择了逃跑,原来她也是这么做的!
这是怎样的生活?这么肮脏,这么破烂,还能居住么?难道自己在这里居住的时候,会不会倒塌?
老实说,就算是在未来,他们的宠物也过着更好的生活。
求求你了,求求你,让我来个闪电,让我回家吧!
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声惊雷从门外传来,把严清给惊到了,求求你了,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别把我给骗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没有把他带回来,我会把他交给阎王的,那样的话,岂不是太可惜了?
林爱云和严中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她是累了,就去给她带上了门。
最后,严清独自留在了屋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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