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三日。
雾族,月夕城。
冰云轩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安置在一间低矮破旧的屋子里,屋顶上的房梁是被虫啃噬过的,几枝横档也弯弯曲曲的,瓦片脱落也有一片没一片的,几束阳光穿梭之下,墙上凹凸不平,整体呈灰色,透过褪色且不完整的窗户纸是一片衰朽的景象,雾气蒙蒙,黄沙漫漫,秋风萧瑟。
掀开盖在身上的破旧被子,正准备起身,冰云轩就感受到一股痛感充斥大脑,让他不得不发生一点呻吟。皱眉之际,目光落在自己的穿着上,那是一套带补丁的灰色布衣,显然有人给他换过衣服,且可以断定是雾族境内的平民百姓。
这时,一位中年大叔急冲冲地跑了进来,见冰云轩坐在床上东张西望,急说:“贵人怎么起来了?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不多躺会?”
冰云轩打量了一下大叔,是当地黎民装束,也放松了警惕,张嘴问:“我为什么在这?”大叔从旁边端来一碗白开水,递给冰云轩,解释:“我外出回家经过驿站看见贵人晕倒在那,见贵人浑身是血,本想着不要多管闲事,可看贵人的穿着打扮,我也不敢怠慢。”
大叔不敢看冰云轩直勾勾的眼睛,连忙低下了头,冰云轩已经猜到了大叔是敬畏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救了他。
“我的确不是本地人。”冰云轩将碗还给大叔,大叔紧张地握紧碗,说:“小的知道。我们小蒙村在冰族边界上,我们也从小就向往冰族,对太子殿下也是十分敬畏。”
“你知道我的身份?”冰云轩有些意外。大叔连忙说:“贵人穿的是冰族的族衣,那些龙纹也不是每个人衣服上都有的,冰族就太子殿下一个皇子……”大叔发现冰云轩严肃端庄地看着他,顿时汗流浃背,生怕眼前人定自己亵渎皇室子嗣的罪,赶紧转移话题:“贵人的衣服,小的已经洗好了,小的这就去给贵人拿来!”看着大叔一溜烟地跑出去,冰云轩也没有见怪,毕竟这里是雾族,雾族由于文化落后,对每个国家都是敬若神明。
很快,大叔抱着冰云轩的白色族衣跑了进来,一边恭恭敬敬地递给冰云轩,一边急切解释:“小的没有想过用贵人的衣物换取钱两!”
冰云轩点头:“我知道。”也没有想过打开看看的意思,倒是大叔唯恐冰云轩怪罪一样,摊开衣服就急说:“贵人你看,我什么都没拿?”冰云轩见大叔如此害怕自己,扶额叹了口气。这时,大叔又想到什么似的,忙从自己胸口掏出了一个簪子,递给冰云轩。
“哦,对了。这个是贵人手中拿着的,虽然贵重能当几两钱,但给小的十个胆小的也不敢。”
冰云轩接过簪子仔细瞧了起来,确定自己没有见过又问:“你确定这是我的?”
“小的哪敢骗您?”大叔一听冰云轩质疑就跪在了地上,冰云轩皱眉:“干什么?快起来!”大叔这才敢起身,冰云轩也没再说话,又仔细看了一下,簪子上半段与普通簪子无异,但下半身却锋利的可以杀人。所以,那绝不是寻常百姓的东西。正当他准备施法检验是不是用灵力变出来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施展出冰系法,还被反噬了一下。
见冰云轩突然捂住心口露出痛苦神色,大叔连忙上前关切:“贵人失血过多,身子还需好好调养。”说着将冰云轩安置在床上,“小的去给贵人熬点汤。”
良久,大叔端来一碗肉汤,热气腾腾,让人很有食欲。
“贵人小心烫。”
冰云轩端着碗吹了好一会儿,才舀了一口汤入嘴,一边津津有味地回味着,一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汤?味道挺特别的。”
大叔有意避开了冰云轩的目光,说:“这是小的在山上打的麂子肉。”
“这里还有麂子啊?”冰云轩扫了一眼窗外的漫天黄沙,有些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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