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轻抚过马嘉祺棱角分明的侧脸,他侧着头,看着靠着树小憇的丁程鑫。心里莫名的生出一股酸涩。
丁程鑫是来村子里采访的记者,看着模样应该是刚实习不久的,一股子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倔劲。
这个村子,很出名。出名不是因为做了什么好事,而是这个村子里的大部分人都得了AIDS。
村子之前掀起了一股卖血的潮流,那个年代卖一次血,给四十五块。要知道,八十年代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平均也就二十到四十块之间。
更不要说大量的农民,他们一分钱的工资收入都没有。
所以,一次卖血赚45块,当时很多人都觉得很值。
村子人多地少,加上八十年代末,还没有太多可以外出打工的机会,卖血,也就成了村子里很多村民补贴家用最快的赚钱方式。
但当时的很多采血点都疏于监管,采血的设备和方式,也都非常简陋。
最终的结果就是,AIDS悄然在村子里以及周边的村子蔓延开来
马嘉祺就是那里其中的一个人。少年十七八岁,心比天高,听着卖血能赚钱,便跟着潮流去卖血了。
得到了甜头,就会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也会有了结果,最后他被查出了AIDS。
——
丁程鑫来到村子采访的那一年马嘉祺也是二十多。
而他是个刚出社会的小记者,马嘉祺还记得丁程鑫第一次搭着农户的三轮车进村子的样子。
他坐在三轮车的后兜里,脖子上挂着相机,怀里抱着一个记事本,脸上白白净净的和那满是泥土还脏的不行的后车厢根本不一样。
但他也没嫌脏,下车之后,给了那个农户车费,他一直在甜甜的笑着,也以至于马嘉祺忘不了他的笑。
马嘉祺干不了什么重活,但因为识字多会的东西多,就在村子里的小学里当老师,村子里只有一所小学,里面的学生几乎都是本村人或者邻村的。
丁程鑫进村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马嘉祺。
马嘉祺,长得很好看,戴着副金丝框眼镜显得很有文化。
——
“马老师!”丁程鑫捧着本笔记本一蹦一跳的跑到马嘉祺面前,马嘉祺看着面前连发丝都在飞舞都丁程鑫笑出了声。
“马老师你笑什么啊?”丁程鑫有些恼怒的拍了拍马嘉祺的肩膀。
马嘉祺摇摇头:“没笑什么,对了,你吃饭了吗?”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学生们已经放学了。
“吃了。”丁程鑫笑着说,马嘉祺看着他的那个笑有些晃神,第一次见面,丁程鑫也是这样子笑的。
马嘉祺觉得丁程鑫像个洋娃娃,特别是那种只放在橱柜里珍藏的洋娃娃,那种洋娃娃娇贵的很,而丁程鑫却不娇贵。
两人并肩而行,向马嘉祺的小屋走去。
“你说说你为什么要当记者?”马嘉祺侧过头问丁程鑫。
丁程鑫看着马嘉祺的那双眸子,清澈,温柔。
“嗯,从小就就喜欢挖掘事物的根本,然后后面就当了记者,我还以为我会成为个医生呢。”
“挖掘事物的本身和成为医生有什么关联吗?”马嘉祺皱眉。
“没有,当医生是小时候的梦想。”丁程鑫叹了口气,好像是在回忆到了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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