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林扬喜欢什么?”因为半个脑袋的身高差原因,裴峪栖需要微微抬头才能将目光与程昼汇合。
程昼望着裴峪栖闪亮地眼睛,很想去摸对方软乎乎的头发,不过还是制止住了手。
裴峪栖是真的很漂亮。
不是男人坚硬的外表,也不是软软弱弱的。
相反,裴峪栖在同龄人里算是中等偏上的身高了,180cm,很瘦,瘦得很是完美,整个人的骨架都很合适。
“随便给那小子买,他不挑的。”
“哦。”裴峪栖收回了目光,转向了夜市小店。
程昼忻忻地摸了摸鼻子,跟在人的后面。
裴同学看来是没有给人买过生日礼物,转了老半天,都只是看看。
裴峪栖看到一个精致的手办,尽管这地方已经偏离了夜市闹区,还挺安静的,裴峪栖不打游戏,但是也认得。
转身问了一下程昼:“林扬喜欢手办吗?”
“手办啊。”程昼一副思考者的模样摸了摸下巴,“手办他可是有很多。”而且个个都是不便宜的。
“哦。”裴峪栖又放下了。
在这店店里转了几圈,他还是不适合买礼物送人,以前也没这样社交过,朋友过生日请吃饭,那就是不去凑热闹的那批人,能不去就不去。
看裴峪栖纠结得眉角都皱起来了,程昼莫名有些好笑,“你就算买一个本子送给他,他也不敢不接受,看你这副模样,心理压力可不小。”有人从狭窄的通道过去,程昼搂住裴峪栖往自己身边带,让人过去。
盯着那人过去后,程昼又闻到了淡淡的兰花香,低头一看,胸前的衣服被一只白净的手给轻轻抓住。
明明只是抓住了衣服,碰都没碰到,莫名让程昼心里痒痒的,说不出来什么感觉,不是很差,也不是太好。
他看见,裴同学的耳尖红了。
所以……
裴峪栖真的喜欢他?
不能吧,不会吧。
就算有负责那回事儿,裴峪栖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不是一个肤浅的“一见钟情”“见色起意”的人。
看见面色凝重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程昼,自己无声地松开了手。
手机短信声想起,程昼才回神,但没有很快去看手机,带着裴峪栖走出去了。
程昼问,“想吃宵夜吗?”
拽哥此刻有点莫名其妙,弄不明白。
裴峪栖眼神淡淡地,点头。
跟着程昼去夜市吃宵夜。
程昼家里有钱,从小也不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主,山珍海味没什么兴趣,大概是因为家里是父亲做饭吧,受到的教育也是很正的。
程昼从初中开始,家里的两位就没在惯着他晚上几个兄弟出来吃个宵夜,十一点前必须回家,这是程家家规。
像这样的街边小吃店,不干不净,程昼乐意,家里也没说不许,知道了嘴上也得说两句,现在程昼都快满二十岁了,家里人放得更松了。
程昼买了炒板栗,买了两串烤面筋和两串烤羊肉串,拿到手上,递给裴峪栖一串。
果不其然,程昼再次看见了裴峪栖嫌弃地表情,“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常言道,吃吧,微辣。”
裴峪栖接过来,放在嘴边咬了一小口。
虽然不抗拒,但是裴峪栖以前根本不吃这些很油腻的街边小吃,寄养在舅舅家,每天吃饱饭对零食也没有想法,当时家里的条件不好,吃饱饭就行,没必要拿着零花钱去满足自己的口语口欲之感之感。
“大少爷诶,别这么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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