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小说读后感集锦》2
他不下跪道歉,死也不能原谅!
我擦!
林初九你真是蠢得无可救药了,被人卖了还在帮他数钱呢!
世上也就你这种蠢货能配得上那个狂妄自大、视人生命为草芥的萧天耀了。
如果是我,一定选择秀美温柔、细心体贴的安王
我这个人不喜欢把我当做玩物利用过就丢的恶人。
天生只爱宠我、疼我,把我的生命看的比他自己还重要的痴情暖男。
看到这里,我还是最爱温润如玉的安王。
他心地善良,细腻体贴,默默呵护着女主,让人心生爱慕之情,不由自主的想去靠近他,享受他的爱意。
至于威武霸气的萧王。
他太残忍、太冷血,连一个可怜的宫女都不放过,真是让人齿冷!
虽然他权势滔天,武功盖世,虽然他手握生杀大权,视天下苍生为蝼蚁。
我却越来越讨厌他的不可一世,强势绝情。
若我是林初九,就在他爱上我的时候帮助安王夺位。
我会毫不留情的杀死这个屡次陷自己于绝境,还在自己最初爱上他时不相信自己的真心。
任由重伤流血的我,躺在地牢里悲戚哀鸣的臭男人。
一想到他最初那些可怕的行径,我就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杀之后快
原来这就叫天生一对,哈哈哈。
我也是除了生孩子什么也不会,岂不是可以找一个除了不会生孩子,什么都会的好男人?
哈哈哈,如此骄傲霸道的萧王爷居然会写情书,笑死我算了!
天要下红雨啦!
《重生之豪门媳妇》读后感
写于2016年3月15日
其实我真心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如果有女人以为怀了我老公(或者男友)的孩子,以孩子来要挟我们的话,我只会被她的愚蠢笑死。
我根本不会在意那个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孩子。
如果我男人要那个孩子不要我,我二话不说掉头就走,绝对不会有半分留恋。
偷吃都不知道擦干净嘴巴的男人,实在是蠢得不可救药。
如果我男人在乎的是我,那个孩子是一时糊涂犯下的错,或者是被这个女人设计中了圈套
我会原谅他的无心之失,毕竟身体是他自己的,他愿意怎么用是他的自由,我无权干涉。
假设我很有钱,我会丢张支票砸死她。
如果我没钱,我会很淡定的告诉她,这个孩子我们不要,随便她怎么处置都和我无关。
我历来对那些和我无关的人没那么多善心。
于我这种比较诡异的人而言,流浪的猫咪狗狗我会心疼担忧。
但是存心破坏我幸福的人,我才不会让她称心如意。
从小到大看了那么多小说里面,都有这种小三怀孕破坏正主幸福的桥段,真的厌烦了。
我自认不是白莲花,才不会为了这种恶心的女人放弃我爱的男人。
我爱一个人就是百分之两百的爱,可以为他放弃全世界,因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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