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重逢——你也好好的,等我去北京找你
斗转星移,日月如梭,转眼便是三年光景。三年时间可以让一个刚刚进入高中的学生走入高考的考场,也可以让一位大学毕业的青年获得硕士学位。
对于晓天来说,三年时光,足够他学会各地方言,学会几十段快板书,学会吹笛子,学会如何创作相声,针砭时弊。三年时光,也足够他在小剧场慢慢积累一些人气,现在,他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角儿了,每逢赵林风孙林航几个不在的时候,都会安排陆晓天攒底。为此几个不怎么有名的师叔没少酸他。
这一日刚刚说完相声,刘林东看着陆晓天手里大包小包的礼物,撇撇嘴对旁边的郑林昌说道:“你看见了吧,这长得好看啊就是有好处。”
郑林昌接道:“那是,人家那可是老天爷赏饭吃,光凭一张脸就火了,要我说,他在这说相声都浪费,就应该组个团出到算了。”
陈林英插嘴道:“啧啧啧,瞧瞧你们俩,知道为什么火不了吗?”
“为什么啊?”
“看问题不能流于表面,人家哪是老天爷赏饭吃啊,那是咱们师哥赏饭吃。”
陆晓天整理着刚刚上台之后观众送的东西,那几个人的话好像一句也没听见。
……
回了家,陆晓天看着那一大包礼物,有吃的有花,还有不少信。他把信都挑出来,上了床,开始一封一封拆,一边看一边乐。
突然,一封紫色的信吸引了他的注意,信里面没有落款,只有四句话:“小妹妹送我的郎,送到了芜湖东啊,顺腰中我就掏出来,两个白面馍啊。”
陆晓天身子微微一颤,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十几年前的画面。
……
十三年前,安徽芜湖市。
“小兔崽子,这都几点了,还不快把这两筐馒头给我送到孤儿院去。”凌晨五点半,一个破旧的瓦房里,一个夫人一边喊着一边拿鸡毛掸子向旁边的小男孩身上打过去。
小男孩赶紧一边躲一边说:“对……对不起舅妈,我马上就去。”说着他几步跑过去用自己一早起来洗衣服已经冻得通红的手拿起馒头,向孤儿院走过去。
孤儿院和这间瓦房离得不算远,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看着前面的孤儿院,小男孩偷偷把筐抬到墙角,眼见着四下无人,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嘴里塞,只吃了几口,突然就听背后有人脆生生喊道:“好呀,原来就是你这个送馒头的天天偷吃,怪不得最近我们的早餐老是不够。”
小男孩被吓了一跳,赶紧回头,就见一个五六岁的女娃拄着笤帚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女娃娃身上穿的是孤儿院统一发的衣服,样式很是朴素,但是胜在干净整洁。女娃娃的五官长得不算多漂亮,但是一双眉毛向上高高扬起,一对丹凤眼此时微微眯起,端的是有一股凌厉威风。
小男孩有些害怕,支支吾吾问:“大早上的,你……你怎么跑出来了?”
小女孩挑眉道:“今天轮到我扫院子,远远的就看见你跳着馒头不进来却拐到了墙角,就知道没什么好事,所以就跑出来看看,没想到真被我抓住了,我说你这个人还有没有点良心,跟我们孤儿院的抢馒头。”
小男孩抿了抿嘴唇,有些不好意思:“我……我真的太饿了,我舅妈总不给我饱饭吃,有时候我一天只能吃一碗粥,我……我没办法了。”说着说着,眼睛里已经噙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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