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走了?”
“嗯。”黎安笙小嘴巴迷迷糊糊的应着刘婶的话,眼神无光的放远。指针快指向十点了,阳光透过薄薄的雾,柔柔地洒在安笙的后背和后脑勺上,黑绒绒的发梢带着浅浅的金光,可惜,养再大,也不是自家孩子,平时嘴碎的刘婶在这时也微乎其微的叹了一口气。
“行了,回去吧,”刘婶摸摸他的头,油腻腻的胖手朝远处一指,“你瞧那镇尾的新房子,今儿下午据说来个新男孩儿,有人能陪你玩的。”
顺着刘婶的手指,一个现代奢华的二层洋楼,显得与这里的平房格格不入,不偏不倚就住在陌羽的隔壁,切,安笙无声地鼓鼓了嘴,又低头看看自己的钢笔。
那是一只好看的印花钢笔,棕底,上面印着好看的蒲公英,好看,真好看!小男孩痴痴地想。
“傻了吧,”头上传来一声脆响,刘婶炸乎乎的给了他一个爆栗,招呼道:“去去去,别打扰我干活,小痴汉佬儿……”殊不知小安笙的思绪已经飞得老远……
哥送了我东西哎!
哥还要教我写,写字!
我要学什么嘞,我的名寄?不,哥哥的名寄!
话说新来的银,怎么正好住哥哥的对面嘞……
那段短暂的童年,于安笙而言,就这样等着哥哥回家,再可怜巴巴的送他走,再等他回来,周而复始,这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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