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蒙古国的统治制度在铁木真灭克烈之后就开始建立,铁木真统一蒙古草原后、建国后,把在战争中已经实行的千户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
全国百姓(游牧民)统一按十进制编组,分千户、百户、十户三级,共划分为九十五个千户,并划定各千户的牧地范围,分别授予建国有功的贵族和那可儿们世袭管领,封他们为千户那颜。千户的编组原则,一种是那些始终忠诚地联合或附庸于铁木真的部落首领(如弘吉剌、亦乞列思等姻族,兀鲁、忙兀、八邻等尼鲁温蒙古部落),或主动归附者(如汪古部的阿剌兀思惕吉忽里、斡亦刺部的忽都合别乞),均获准仍“统其国族”(即本部人民),但需按统一编制组成若干千户;少数功勋卓著的那可儿(如木华黎)也被允许收集业已分散的本部落人民组成千户。另一种是由不同部落的人民混合组成的,如泰赤乌、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等人数众多的大部,在被征服后,其部民都被“分与了众伴当”,加上这些伴当(那可儿)们在战争中各自“收集”(掳掠)来的人口,编组为千户。前一类只占少数,后一类是多数、千户体制既是大蒙古国的军事单位,同时也是地方行政单位,完全取代了旧时代的氏族部落组织。千户百户那颜是大汗任命的军事和行政长官,如有过失或不忠诚,大汗可将他们治罪,剥夺其职务,另授予他人。全国百姓都是成吉思汗皇家的臣民,他们被划归各千户“著籍应役”,在指定的牧地范围内游牧,不得擅离所部。在千户之上设左右翼两个万户,为最高统兵官,所有千户(除分给诸子弟者外)都分属这两个万户。 [2]
《史集》和《蒙古秘史》一一列举了这些千户官的姓名、出身、主要经历以及各千户的组成情况,其中包括七十八位功臣,十位驸马,有三位驸马共领有十千户,因此当时实际分封的只有八十八人,这就是蒙古汗国历史上著名的八十八功臣。千户制是一种军事、政治、经济三位一体的制度,是蒙古汗国统治体制中最重要的一环。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部落和氏族制的解体。建立特殊功勋的那颜,还被授予种种特权,那颜阶层是铁木真“黄金家族”统治蒙古人民的支柱。这实际上是用战争打败了原来各部的奴隶主和氏族贵族,又重新培植了一个新的奴隶主阶层,这是以铁木真所在的黄金家族为主、各级功臣为辅的新的奴隶主阶层。 [102]
增强军力
铁木真拥有的军队数量,据《蒙古秘史》记载,有九十五个千户,加上一万名最精锐的护卫军。在攻掠诸国过程中,又吸收了归降的军队,并驱使被征服地区人民为兵,使军队数量大大扩充。据《蒙鞑备录》记载,成吉思汗“起兵数十万”,西域史家载成吉思汗西征军达六十万,这个数字虽属夸大,但也反映了蒙古兵力确有大量增加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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