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赢朕离开的第六年,秦朝也要毕业了。
毕业礼这一天,出现了一个少年。
他没有冷白皮,也没有漫画手,更没有桀骜不驯的狼尾。
被晒的黑呦,还有都是茧子的手,桀骜不驯的狼尾是寸头。
但是依然挡不住赢朕的帅气,他痞帅痞帅的一身军装带囗罩,手捧鲜花,一下就吸引了许许多多的小妹妹的爱慕,小弟弟羡慕嫉妒的样子。
赢朕略过她们,林逸凡领着他走到秦朝面前,秦朝今天穿着博士服,今天是她的毕业典礼。
多年不见秦朝生的越发好看,“阿朕!”秦朝堆积的思念涌上心口,一时之间竟哽咽了喉。
那双含情眼秦朝这一辈子都无法释怀。
只有故事是你的牵挂,看满城的樱花。
“阿朝。”赢朕,手捧向日葵。
“入目无他人,四下皆是你,”
“嫁给我。”赢朕。
开始有人起哄是高中的同学们,还有秦琛,秦朗,林胜,还有一些穿军装的小哥哥……
他还是放荡不羁,嚣张不可一世,招摇过市,他想让所有人知道他要娶高中就下定决心要娶的人。
“嫁给他!”
秦朝她沙哑的声音,让赢朕激动,高兴:“好。”
秦朝接过捧花赢朕拿出戒指,它不是别人家的DR钻戒。
从一开始你就是我的偏爱与例外。
谣言不攻自破,许许多多的人对秦朝只剩下了羡慕。
“等风起,等花落,等你回来。”秦朝。
赢朕:“对不起。”
“只要能等到你,其实晚点也没关系。”秦朝灵动的眼睛,“我等到了铁树开花,等到了樱花反季开,也等到乌鸦说情话。”
人群散去:“等我什么?”
秦朝也不在克制自己的爱意:“等你回来娶我。”
大雾四起,我在无人处爱你;大雾散去,我爱你人尽皆知。大雾四起,挡住了我对你的爱意,我不怪你,我怪大雾四起。
赢朕也很爱秦朝,他着六年拼了命只是为了给秦朝一个万丈光芒的少年郎。
秦朗以前不信赢朕会为了秦朝,但是他知道做到了。所以他放心的把秦朝交给赢朕。
赢朕现在是锦城十四军,陆军特战部队,突击班班长。
他是所有人都尊敬的特种兵,赢朕不到但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
他们分开的第二年,赢朕以优秀的表现进入秦琛的部队——陆军特战队。
第三年,他冒死浅潜入缅北毒枭诈骗点当卧底。
第四年,赢朕被俘虏了一年,这一年,各种酷刑,还有在他身上注射毒品。
他都凭超强的意志什么都没说。机智和祖国取得联系救出里面的华人。
第五年,赢朕被秘密送去戒毒所戒毒治疗。经过组织调查赢朕没有一点叛国心。
组上答应他戒毒成功就让他回来娶秦朝。
第六年,赢朕咬牙拖着早己残缺,破败不堪的身子恢复训练。
他毅力过人,拼命堵命都要回来娶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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