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再幻想,不敢再表露哪怕一丝一毫的情愫。只敢在无人的角落里,偷偷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他看不起这样的自己,畏畏缩缩、唯唯诺诺。在他的认知里,喜欢一个人,应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堂堂正正地告诉她,而不是像他这样藏着掖着、患得患失。
可是,有什么办法?
她不喜欢他,她刚刚说的话就已表明一切。
在冷静自处的这段时间里,他不过是在心里更加确定了一件事——他喜欢她,甚至爱上了她,是无法取代,非她不可的那种爱。
也确定了另一件事——她对他没有感觉。
是的,是没有感觉。
喜欢,是没有的;讨厌,也并不浓烈。
所以,尽管被他晾了这么久,她的反应与往常也并无二致。一个你根本不在意的人,他出现抑或离开,对你的生活根本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这才是最致命的伤害吧?
如果说,喜欢是一种情绪,那么讨厌也是一种。两者都会让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
可是无感的话,他连留下痕迹的机会都没有。
就此放手吗?
他又如何会甘心?
这是他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第一次那么迫切地渴望得到同等的回应。
他说不上来她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他。她不过是一个普通又平凡的女孩,既没有特别的缺点,也没有过分地优秀。
可是,在十二岁以后,他长达十七年灰暗枯寂的人生里,她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和唯一的的热。
她说她羡慕季然有他这样一个好哥哥。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层面上被人认可。
她说他这样的人还挺有意思。原来他也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人愿意亲近他的,哪怕知道他那不堪回首的过往。
她是软萌可爱的小女生,却又不是虚有其表的花瓶。
她替他主持他没有来得及参加的重要会议,她还替他去面见了许晨阳……
那些让他感动的瞬间,足以让他对一个本就令他倾心的女孩完全动心。
只是不能更多了,她对他最亲近的时候也不过如此,是他太缺爱了才会认为那就是爱。
其实,也不完全是他在自作多情。
她说过要嫁给他的,她明确地说过,还趁机偷吻了他。那是他第一次被人如此赤裸裸地告白,哪怕知道对方喝醉了,他也宁愿相信那是她在酒后吐真言。
说来好像有些可笑,到底还是他入戏太深。
戏演完了就该散场,留恋着不肯离开,对于与之对戏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无赖的行径。
谁都不想招惹无赖,也没有人会真的爱上无赖。
无赖就该有无赖的自觉,死缠烂打、不肯放手,就活该被人厌弃,被人拒绝,被人伤害到彻底清醒了为止。
季彦:我明白了。
沉默了许久,坐着的人才平静地吐出了这四个字。
在女孩有所反应之前,他已经语带淡漠地摆手。
季彦:先出去吧。
让他一个人安静地呆一会儿吧。
他不想在没有尝过爱情甜蜜滋味的情况下,却要无端承受失恋的痛苦。这对他来说,实在太不公平。
爱,也许本该无私。
可是,他自认这方面的气度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得到同等的回应,他终究难免会感到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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