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司马迁《史记·外戚世家》:“长公主嫖有女,欲与太子为妃,栗姬妒,而景帝诸美人皆因长公主见得贵幸,栗姬日怨怒,谢长主,不许。长主欲与王夫人,王夫人许之。”“长公主日誉王夫人男之美,景帝亦贤之,又有曩者所梦日符,计未有所定。”
10. 司马迁《史记·孝景本纪》:“(前元七年)四月乙巳,立胶东王太后为皇后。丁巳,立胶东王为太子。”
12.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主父偃说上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15. 《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上》:“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其后,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及徒复作,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始造苑马以广用,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然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
16. 《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上》:“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18. 《太史公自序》:“诸侯骄恣,吴首为乱,京师行诛,七国伏辜,天下翕然,大安殷富。作孝景本纪第十一。”
19. 《新论》:“设,及景、武时栗、卫太子之事;忠臣高节,时有龙逢、比干、伍员、晁错之变;比类众多,不可尽记,则事曷可为邪?庸易知邪?虽然,察前世已然之效,可以观览,亦可以为戒。”
24. 《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孝景皇帝十四男。王皇后生孝武皇帝。栗姬生临江闵王荣、河间献王德、临江哀王阏。程姬生鲁共王馀、江都易王非、胶西于王端。贾夫人生赵敬肃王彭祖、中山靖王胜。唐姬生长沙定王发。王夫人生广川惠王越、胶东康王寄、清河哀王乘、常山宪王舜。
25. 《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六十七上》:皇后长女为平阳公主,次南宫公主,次隆虑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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