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商业经营的范围很广,据《史记》所载,当时市场中陈列着粮食、盐、油、酱、果类、菜类、牛、马、羊、布、帛、皮革、水产等几十种商品。
收回铸币权
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这造成币制混乱,阻碍了商品的正常交换,另一方面,一些贵族官僚、富商大贾操纵造币之权,富比天子,威胁中央。吴楚七国之乱时 ,铸币便为其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持。
公元前113年,汉武帝下令宣布禁止郡国铸钱,把全国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把钱币大权收归中央。成立了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这次新铸的五铢钱(也称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钱的质量很高,便于流通,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货币。
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
汉初,盐铁为私人经营,对盐铁经营采取放任政策,国家仅设官收税。汉武帝采纳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建议,把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酿酒等重要工商部门收归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铁官,管理煮盐、制造铁器和买卖盐铁等事务。不产铁的地方设小铁官,以熔化废铁作农具或用具。盐铁官营后,严禁私人铸铁和煮盐。自从盐铁官营后,汉政府大大增加了收入。但是管理盐铁的官吏多为盐铁商人,经营不善,往往产品质量低,价格昂贵,贫民购买不起。
汉武帝在实行盐铁官营的同时,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
公元前110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原先汉政府各部门常常抢购物资,引起物价上涨,地方上交中央的贡赋,往来烦难,“或不偿其费”。而且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操纵物价。于是由大农令统一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征发从郡国征收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又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做为官家资本经营官营商业。“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调剂物价,并获取收益。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算缗和告缗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力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汉武帝于前119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的命令。
算缗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四千钱,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的车,则征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只船抽税一算。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鼓励知情者揭发,叫做“告缗”。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此令一行,各地争相告缗。在杨可主管告缗事务时,告缗之风,遍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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