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拜天地。”
主持人的声音穿透迷雾惊醒了金西城的遐想。他脸上带着迷茫的笑,他终于要和天衣结为夫妻了。老天,经历了三千年,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金西城的目光死死落在天衣手里捧着的紫藤花束上。初相见,小宫女塞到他手里的那束花,就是盛开的紫藤,那带着雨滴的紫藤从此就落在了他的心里。从此他只爱上这一种花。他的手帕,他的衬衣袖口,三千年来,不管转了多少世,始终只在一角绣着一串典雅的紫藤。眼里梦里都是那捧着紫藤花束的少女。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这花?”
当年,作为太子的他伏案而画,抬头目光温润地望着她。
她身着宫女服,站在案边,皱眉,似乎他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
“因为这是我娘最喜欢的花,所以我就最喜欢,有什么问题吗?”
是的,没有问题,这根本不应该是个问题。他笑,笔落,画上是一串串紫藤。她笑,把颜料胡乱洒在纸上,泼洒出一片片紫色。然后嘟嘴生气。她总是这样,从来都没有定性,从来都不会静坐,她身上的衣裳永远也不会整洁。她自从进入东宫侍读以来,从来也没有让他省心过。一段时间不出点事,他都会觉得有些奇怪。
初见之后,他一直想着怎么样能把暗天衣要到东宫,作为宫女陪伴在他身边。
但他还没有想到可行的办法,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向父王母后请旨。
她就自动来到了他身边。
那时,他才知道。原来暗天衣作为暗夜司继承人,本来按规矩就应该从六岁到十岁这几年,作为太子伴读陪在太子身边。就像当初暗夜司司长少年时,也曾陪在作为太子的父王身边一样。这是王室设立暗夜司最初就立下的规矩。暗夜司下一任继承人,一定要陪在未来的王身边度过几年。从而形成君臣之间的忠诚互信。暗夜司少主十岁就要举行成人礼,所以伴读自然就从六岁到十岁这几年了。那天,金西城初见暗天衣,就是暗天衣第一次随父亲进宫去见齐王。谈的就是要送她去东宫作太子伴读的事。
自那时起,金西城年少的心中,就知道了一件事。暗天衣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暗天衣是他的,谁也不能染指。
噗!
胸口一痛,血,顺着他的唇边流了下来。
坏了,
忠情盅发作了。
怎么可以在这种时候发作呢?
金西城低头,硬生生咽下了喉头的鲜血。手指快速抹去了唇角的血迹。他的右手按在了胸前的花束上。这一系列动作他作的非常快,又非常自然。再加上此时大家注意力全在旁边的天衣身上。几乎没有人看到金西城的异样。远远的人群外,有一双眸子紧紧盯着金西城,她就是秦素素。她今天当然得来。金西城给她安排了最靠边的座位,又专门安排了一个人服侍着她。那就是田拉拉。
秦素素的眉头轻皱,金西城忠情盅发作了。这是在她的意料之中的。金西城这般精心设计这场婚礼。他的用心显而易见,那就是要把这场婚礼办成他和天衣的婚礼。所以在婚礼上动情,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只是,秦素素没有想到,金西城的忠情盅居然越发厉害了。在婚礼前,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作了个符化水让人给金西城端去喝了。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在婚礼上忠情盅发作的事。结果呢?还是没有阻止得住。
这说明,一来金西城盅毒厉害了,二来金西城真是动情太深了。
忠情盅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越是用情最深的人,这盅毒也就越是毒性大。
这是心结,由心头血养盅而成。这种毒当初金西城下的又是死盅。所以这是不死不解的盅毒。要么金西城死,要么天衣死。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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