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父听着这好友夸自己的女儿,心里自是自豪万分,他们这些人,除了在生意场上会作比较,连自己的孩子也成为他们向外炫耀的资本。
做大了事业,培养出优秀的后代,就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成就,在人前可尽情显摆,若后辈无能,他们也觉得脸上无光。
感叹自家那无能的儿子时,郑秉龙表现出些许黯然神伤。
凌父看着这些年好友的遭遇,也替他感到惋惜,他是中年得子,孩子出生时他已经五十岁了,自然是对唯一的血脉过分宠溺,早年他也曾劝过他,不要太过于溺爱,小心把小孩养废了,可惜不听,小孩要什么,他就给什么,久而久之,把孩子养成了只会败家的废材。
长大后那孩子更是交了不少的狐朋狗友,碰了不该碰的东西,玩的事情也是乱七八糟,郑秉龙发现的时候已为时已晚,最后只能用强制手段给他治疗。
如今整天都沉醉于酒林之中,郑秉龙已经放弃这没用之人了,倒是有一个养子,还算出息,帮他打理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郑秉龙嘴里的经理人,其实也是请来帮助他那养子的,等那养子羽翼丰满,能够独当一面时,那些人也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老郑啊,别伤神了,你们的郁景也不错啊,现在都帮你撑起一片天了。”凌父安慰他。
郁景就是郑秉龙收的养子,当年他的儿子出了事后,他就预感到自己的事业是不可能交到他手上了,非得让他败尽不可。
郑秉龙就开始物色人选,后来他在会所里遇到了实习的郁景,慢慢地了解到那个孩子少言寡语的,但是工作上却非常认真,他在这世上已是独自一人,家里已没有了亲人,郑秉龙就觉得把他收为养子正好,身份背景也清白,且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
后来把郁景安排到公司内部做事,虽然是让他从基层做起,那孩子很努力,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了自己的才能,渐渐地,郑秉龙就把他提拔上来开始接触集团的高级事务。
说到郁景,郑秉龙脸上稍微有了一些欣慰,说:“郁景那孩子确实不错。”虽然不是亲生,这些年来,对他及他的家人倒也恭敬和孝顺。
凌忆遥听到他们聊的那个人,她也有点印象,郑伯伯家的那个养子好像挺不错的,他们还有过几次照面,也聊过几句,只是据她所知,那个郁景有一个对象,还是男的,他的对象还是做金融业的,她还见过一面呢,人也挺不错的。
但是现在她可不想听他们聊什么问题,她要饿死了,还是先找吃的再说,老妈也不在家,去哪了?
到厨房就看到锅里还热着的小米粥和小笼包,拿出来到餐桌上吃。
凌诗炎指了指那一屉小笼包,说:“妈妈,我要吃这个。”
凌忆遥夹了一只递到她嘴前,“张嘴。”
“啊……”把小笼包咬住,咬了一口吃,用手拿住了剩下的一半。
“奶奶去哪里了?”凌忆遥喝了一口粥,问她。
“不知道……”凌诗炎坐在她旁边,吃着自己手中的小笼包。
等她吃好早餐,发现郑秉龙已经离开了,凌父也不在了,估计是送他回去了。
凌忆遥去洗了一下餐具,凌诗炎到客厅玩去了,打开电视看动画频道。
放好餐具从厨房出来,走过去沙发坐下,扯过纸巾擦一下还湿的手,就看到凌母拎着东西回来了。
“妈,这是什么?”
凌母把东西拿过来放到茶几上,坐在一边休息,说:“老家那边你二伯家的五婶从家乡拿回来的特产,让我过去拿点回来吃,都是乡下自己弄的一些干菜啊,自己家灌的香肠,烧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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