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微夏是白色,像一个标点,安静寡言,不会拒绝朋友,常常一个理由要在舌尖里打
几个转,这种沉默同时带着心软。
“好。”林微夏看着柳思嘉的眼神败下阵来。
上课前,林微夏把全部传单扔进了垃圾桶里,那张大提琴的传单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塞进了抽屉里。
某天,她拿书出来的时候,传单掉在了地上,宁朝抬了抬眉,问道:“喜欢大提琴
啊?”
“谈不上。”
喜欢前面有个主语“我”字,但我能改变一切吗?
从那次宴会之后,柳思嘉每天雷打不动早起半个小时把牛奶放到班盛桌上,林微夏不解地问她为什么不下了早读直接给他。
“你果然没有喜欢的人,真好,不用像我这样患得患失。”柳思嘉语气羡慕,坦然道,“是怕被拒绝。”
“送到一定程度,我就表白,到时候再和他说所有牛奶都是我送的。”柳思嘉说道。
柳思嘉站在走廊上,拿出防晒喷雾往脸上脖子喷了一圈,看着林微夏怎么晒都晒不黑跟牛奶一样瓷白的肌肤,拉着她进门,语气羡慕:
“你怎么那么白,羡慕死我了,我防晒做了足足三层。”
林微夏看了下自己的手臂,不以为意道:“好像还好。”
班盛一把扯回自己的衣服,掀起眼皮睨了他一眼,开口:“离远点儿说话。”
他刚洗完手,抽出一张纸擦了擦手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拿起桌上放着的一盒牛奶,正拆着白色吸管。
“出息,你要就给你。”班盛漫不经心地开口,桌子上还有一盒。
“还是算了,我怕送牛奶的那个妹子杀了我。”
林微夏正分着试卷,将这段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从那次宴会之后,整整一周,两人再也没说过话。
周一,柳思嘉同林微夏正式加入篮球社。加入篮球社后,一周大概有两次要去社里报道集合,都是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入社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不用上第一节晚自习。
至此每到去篮球社报到的时候,林微夏和柳思嘉都会一同出现,运球,练习投篮,再手拉着手一起留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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