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牧的手一挥,远处的员工再次拨弄平底锅,墙壁轰响,出口闭合。他坐在床上注视着墙上的一张男人的照片,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秋高气爽,风正好,独自来到“箬竹”塔的郑牧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生存能力,但是,为躲避一定的追杀,他变成了一个小孩子,满头银发,灰白色的瞳孔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盲人,身上的衣服破败不堪,很难不让人充满同情。
小郑牧游走在无人的暗黑的街道上,很饿,虽然拥有异种的一部分意识,却在见到生肉时,出现干呕。他的嗅觉很灵敏,虽然不是哨兵,但在之前的50多年里,作为异种吸收了太多异种的能力,强化过头了。若不是之前吸收过一种抑制气味的能力以及自己的A级能力:情绪操纵(可以控制或影响他人情绪,也可对异种使用,现在用来操作自己的情绪和精神)可能会比哨兵还要疯狂。
小郑牧在走到一家门店开放的饭馆时,饭香味勾引出了他的口水,他推开了门,却被这里的主人的军刀拦在了门前。
小郑牧害怕极了(装的),急忙解释道,“我饿了好几天了,能不能给我口饭吃。”灰白色的瞳孔看着店主人,虽然没有什么光,但足以让店主人心软。
“可以。”店主人牵着小郑牧的手,带他来到了餐桌前。“我去拿副碗筷。”
小郑牧在店主人碰到他的一瞬间,S级能力:模仿开始发挥作用,他看到了店主人的一部分记忆并发现了一个老熟人——肖逸远,看来是“百灵鸟”的人。
店主人将饭乘在碗里,递给了小郑牧。看着小郑牧吃饭的样子,他若有所思,“你叫什么?”
“郑牧。叔叔,你叫什么?”
“我呀,我叫郑末清。”店主人露出了灿烂的笑,就是嘴角的伤疤有些吓人。
“郑叔叔。我可以留下来吗?”瞅瞅这渴望又可爱的小眼神,是谁看了都想留下他的攻击,但郑末清有要事在身,认他怎么撒娇,都没有答应,将他留宿一宿,给他买了件小孩用的衣服,送去了托儿所。
郑牧很少遇到这样的人,觉得有意思,就在托儿所门口向郑末清发动撒娇公式,什么好叔叔,我不想去,什么我不想离开你,什么我可以给你做饭之类的,导致郑末清虽然最开始拒绝,但最后答应了每周会选一天来这里陪他玩的要求。
直至郑末清在任务中被血异种杀死,郑牧再次感受到了孤独,他已经对世间没有任何留恋了,认为这个世界并不容他,自己就就像是小时候那些小孩口中的一个灾星,从小时候一起的玩伴到自己斗过异种的意识拥有自我意识后给与自己阳光的小女孩再到郑末清都没有一个好结果。灾星,灾星……郑牧将头埋进膝盖,小声地抽泣。
没什么可以哭的了,打起精神来,你还要复仇,向那些欺负过你的人复仇,还差一点,就可以解脱了。
郑牧站了起来,走向对面的墙壁,咚,大腿撞在桌边,他丝毫不在意,抚摸墙上的郑末清的照片,我想你了。
*1.超异种 S :智慧与人类无异,但大都远离人类,有的会与人类同住(可以化形)有能力,会与人类合作(危机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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