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一下工厂化养殖,这是当今工业化社会将动物的身体转化为相对廉价的食物的最常用的方式。美国每年大约有80亿只动物出生、被囚禁、并在生物学意义上被摆布、被运输、最终遭到宰杀,以便人类可以食用它们。这些动物的饲养条件和屠宰方法造成极大量的痛苦(例如,见Mason & Singer 1980 [1990])。让我们假设痛苦并不是它们的利益所在,那么,鉴于这些动物在这样的条件下遭受痛苦,,那么只有在废除工厂化养殖会造成更大的痛苦和更多的利益挫折时,工厂化养殖的做法才是道德上可辩护的。当然,在吃动物中获得愉悦的人们会发现如果没有工厂化养殖,他们的这部分利益就会更难得到满足,要获得动物产品可能需要更多的成本和努力。如果工厂化养殖被废除,养殖者和支持工厂化养殖的产业同样也将有某些利益受挫。结束工厂化养殖会带来多少利益的受挫和利益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经验问题。但功利主义者认为,总的来说,动物在现代的肉类生产中经受的痛苦和利益的受挫要大于人类要改变现有的做法会承受的痛苦,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推测。
重要的是,关于肉类生产中动物受苦的道德重要性的功利主义论证并不是对素食主义的论证。如果一个动物生活得很幸福并被无痛地杀死,之后被如果不吃这只动物就要忍受饥饿或是营养不良的人吃掉,那么无痛地杀死并吃掉这个动物就会是道德上得到辩护的行为。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经济、文化和气候条件使人们几乎不可能靠植物性饮食维持生活,在那些地方杀死和吃掉之前生活得相对不受拘束且被无痛地杀死的动物,就不会是道德上该反对的。因此,功利主义立场能因此避免某些文化沙文主义和道德主义的控诉,而动物权利立场显然无法避免这些指控。
认为对于那些生活在北极地区的人、或游牧文化,或贫穷的农村人民来说猎杀和食用动物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的观点可能会遭到反对,例如,这有可能会纵容在这种类似的情况下无痛地杀死别的道德可考量的生物来食用,比如人类。如果侵犯动物的权利可以在道德上被容忍,尤其是生命权,那么类似的对权利的侵犯也就成为道德上可容忍的。由于没有认识到所有道德可考量的存在物的道德要求的不可侵犯性,功利主义不能容纳我们的最自明的原则中的一个,即杀死一个道德可考量的存在物是错误的。
对于这种反对意见,至少存在两种回答。第一种是杀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借用一个被过度使用的、可悲地浅薄的例子,如果一个人可以被绑架并无痛地杀死,来为另外四个人提供必要的身体器官(没有这些器官这些人就会死去),那么这里会无可避免地存在负面的副作用,而这些副作用会让绑架总的来说是错误的。健康的人,知道他们可能会被用作备用零件,可能会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而使自己变得不健康,或者,他们可能会有非常多的压力和恐惧,以至于事情整体的状况可能变得比四个人死去的状况更糟糕。在谈到杀人的错误时诉诸副作用是有道理,但它未能抓住杀人的直接错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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